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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天光大亮,早晨的炊烟已经慢慢散去,成双成对的燕子在湖面上抄水远掠,东边的天际有层云堆叠,仿佛将要随着春风吹下一阵细雨。来郡守府叙述陈年往事的百姓和昨日一样络绎不绝,本地的官吏受到新上司的派遣,载着粮食出城入村,敲锣打鼓的安抚人心,宣告高绶的完蛋和建康公主的新举措。

  沐浴在不算强烈的阳光下,假山,鲜花,林木,庭院,一切如常,今天的郡守府和昨天的似乎没什么不同,又似乎飘荡着一丝危险的气息,叫人难以安枕,恨不得立刻夹起尾巴逃离此地。

  “纤阿的身体如何了?”

  在郡守府的书房中,元孟冬正一眨不眨的盯着墙上的舆图,仰头负手而立,她听到有人正向自己走来,开口问了一句。

  朝歌带上门,转身道:“尚可,小郡主刚刚喝了药,现在已经睡下了。”

  “关于淮城三县,纤阿可有什么嘱咐?”

  “全凭殿下决断。”朝歌回答,“殿下打算应战,还是稍避锋芒?”

  元孟冬回过头,表情很是无奈。

  “乱民在东,若要避,南下可以直接退回君子城,北上可去高邺。”朝歌一本正经道,“殿下以为如何?”

  “君子城离的更近,我打算托顾老和澹台带纤阿去那边暂避。”元孟冬缓缓道,“同时再写信上京,请求援助。至于你我,自然是在此迎战。”

  “小郡主不会答应的。”朝歌道。

  “方才不是还说全凭我决断?”元孟冬反问一句,接着道,“纤阿体质荏弱,乱中恐怕有失。”

  朝歌耸肩:“除非小郡主自己乐意,否则强行将她送走,只能起到反效果,殿下还是打消这个主意的好。”看着元孟冬脸上忧色,又加了几句,“当然,若是事态真的到了紧急之时,以臣的身手,至少能护着两位殿下安全离开,现在还是暂时将目光集中在眼前的事罢。”

  “郑城总共有马八百二十五匹,其中成马四百一十二匹,又有官兵七百余,至于武器,少说能足够供千人使用。”元孟冬缓缓道。

  “但为了维持后方的稳定,这些官兵不可能全部调出去。”朝歌补充,“就算有象理院的人在城中维持治安,最多也只能调五百人出去。好在粮草不是问题,从高绶以及何赵两家抄来的物资还剩七成,魏家是我们的人,剩下的张吕两家,听了焦氏兄弟的作为后,也表示愿意出力。”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元孟冬柔声道,“朝歌,不如我们主动带三百人先去淮城瞧瞧如何?”

  “殿下所言,正是臣心中所想。”朝歌一笑。

  郑城各营的官兵,今日有半数以上都接到了出城的通知,他们有些人只是在城外巡视一圈后便回了军营,还有些人,虽然目的地有别,却奇异的汇合在了同一个路口。

  十五名着苍衫,衣角五音绣字的象理先生们已经在这里等候多时,他们身后是堆积如小山的雪亮刀枪,和一堆不知是装了何物的麻袋。

  象理先生旁边立着一名眼眸清亮,面容普通的青年女子——正是易容过后的越轻罗。

  王力也领了一对人马,他看着周围接二连三出现的同乡,心中一动,感到似乎有什么大事已经发生了。

  众人之前,元孟冬背脊挺直,腰佩长刀,面色庄严的高踞马背之上。

  朝歌落后半步,陪在她身侧。

  三百官兵已经全部集齐。

  “今日有报,称淮城出现乱象,诸君既为我大齐将士,还请随孤前往一探。”元孟冬目光慢慢扫过眼前的士卒,一字字道,“贼人虺蜴乌合,窃城而居,破家毁户,田野皆赤,富者戮而夺其财,贫者迫而夺其子,假公正之名,行肥己之事。孤已致信高邺,并发函往南域诸州都督处,急调援军前来,我等且先行讨伐,制其手足,以防贼祸殃及家门。事毕之后,全体论功行赏。”

  胁之以灾,动之以情,诱之以利。

  众人齐应,三百一十八轻骑,覆甲提刀,人衔枚马裹蹄,掩向淮城而去。

  ……

  菜市口被清出了一片空地,当中筑起了丈许高台,四角上火炬正熊熊燃烧。

  原本属于朱明的那把椅子此刻被搬到台子北方,上面大马金刀的跨坐着一条大汉,面色天然带赤,他手上转着头盔,身前则插着一柄六尺环刀。

  此人正是焦平。

  “将人带上来!”焦平喝令。

  “将人带上来!”伫立两旁的士卒纷纷呼喝起来,像以前县官升堂时令人以棍敲地那样,他们也将彼此的武器撞击在一起,发出响亮清脆的金铁之声。

  在连绵的鼓噪声中,一位蓬头垢面,手脚不断颤抖的中年男子被人提小鸡一样提上了台子,扔在焦康面前。

  “给老子抬起头来。”焦平冷冷道。

  中年男子小心翼翼的抬起脑袋,战战兢兢道:“小人周富贵,拜见焦大将军。”

  “大将军”三字明显搔到了焦平的痒处,他咧开嘴,露出兽齿般森森的白牙:“你是做什么的?”

  “小人是贩药材的。”周富贵点头哈腰,“小人愿将家财通通献给将军,肯求将军开恩笑纳。”

  话音未落,眼前的焦平却已瞬间变了脸色,他歪过头,声音里带着寒气:“商人就是商人,你当真以为老子和那个肥猪一样,能被你花几个臭钱买通?”

  “小人不是这个意思——”

  “还不将将苦主请过来。”焦平打断了对方的话。

  他身边的亲兵带着一位最多不过十四五岁的少年走到台子上,趋近叩拜。

  “小人孙二牛,拜见焦大将军。”孙二牛恭恭敬敬道。

  “孙二牛,你可认得此人?”焦康问。

  “这个自然,姓周的就算化成灰,俺也能认得他!”孙二牛转头瞪着周富贵,他的目光像藏着刀片,一下一下的剐着中年男子身上的肉,几乎想要将其咬碎了吞下去。

  “这位小哥,周某可不认得你啊。”周富贵哀声道。

  “你竟敢说不认得俺,俺阿爷就是吃了你家卖的药,才去了的!”孙二牛双目含泪,“三年前柳树屯,孙家阿爷,姓周的你都忘了?”

  “三年前……”周富贵喃喃,他仔细看着少年的脸,片刻后“呀”了一声,“原来你是孙老头家的。”苦笑,“令祖父当年都七十三了,我卖的又不是仙丹,哪能包治百病?”

  孙二牛咬牙切齿:“胡说!俺阿爷身体向来硬朗,能喝的一斤大曲,若不是你这奸商卖药时以次充好,怎会误了阿爷的性命!”

  “就是孙老头好酒,才喝出了事。”周富贵小声嘀咕,接着赔笑道,“令祖父得的是中风,这病十个有九个半是救不回来的,何况孙老头还一把年纪了……”

  “呸!”孙二牛狠狠啐了他一口,骂道,“你不过欺负俺家没钱,俺没读过书,才编出这些瞎话唬人!”对着焦平叩头,“求大将军为小人做主!”

  “好孝顺的孩子。”焦平让亲卫拉孙二牛起来,然后冷电般的目光在周富贵身上扫来扫去,“本将军以德治军,也不仗着武力欺你,就让周围人来评评,你该是个什么罪名!”

  “杀头!”周围看热闹的人群鼓噪起来。

  “抄家!”伫立两旁的士卒大声呼喝。

  周富贵何曾见过这等阵仗,立时吓得面无人色,两股战战,连为自己辩解的力气都没了。

  “小,小人……”

  他勉强说出的话立刻被更大的声音淹没,仿佛狂风暴雨中的一叶小舟。

  焦平笑着听了会,看见周富贵已经在地上瘫成烂泥,便挥手示意众人暂且安静下来:“老子本该杀你,可我兄弟心善,不爱伤人性命,今日本将军便给你个不见血法子。”他的眼睛中闪着灰色的冷光,像是冷血动物的竖瞳,“听说你还有个女儿?既然你误了孙二牛祖父的性命,就厚厚备一份嫁妆,赔个媳妇给他如何?”

  周富贵脸色慢慢惨白,他不知从哪里汲取了力量,手脚并用的爬上前,死死拽住焦平的裤脚,凄厉的叫了起来:“孙老头的事当真与小人无干,若是孙二牛执意报仇,就请大将军取了小人性命吧,小女何其无辜!”

  焦平略抬抬腿,便将周富贵踢翻在地,他不解的看着眼前的药材商贩,问道:“女子天生卑贱,到你这怎跟剜了心头肉似的,难道舍不得嫁妆?”想了想,“莫非是因为你闺女生的美貌,打算找富贵人家卖个好价钱。”

  身边亲兵深知他家将军心意,一听此话,便着人将周富贵十三岁的女儿周云燕拖了过来,周富贵见女儿遭罪,翻起身便直冲了过去,力气之大,竟要两个士兵联手才堪堪扳倒。

  亲兵怕他再惹事,便将周富贵五花大绑起来,又塞了一嘴马粪。

  焦平打量眼前的小少女,肤色白净,眉弯如柳,虽无十分姿色,亦是楚楚动人,此刻那对泛红的双眼正闪着倔强的光,狠狠的盯着自己。

  “这招子实在叫人讨厌。”自从得了淮城后,焦平身边便不缺美人,对周云燕这样的稚气少女提不起兴趣,便叫亲兵将她连着妆奁直接送到孙二牛家中,并对少年取笑道,“看着倒是个泼辣女子。”

  “已做了人婆娘,要是还敢不听话,小人便狠狠揍她。”孙二牛蛮里蛮气道,他感激的看着焦平,跪在地上响亮的磕了个头,“多谢神威大将军,替俺阿爷报了仇,从今往后,小人愿意跟着将军,去战场上杀他一个痛快!”

  焦平大笑起来:“好,这才是真汉子!”亲自扶孙二牛起来,拍着他肩膀对周围士卒道,“咱们今后又多了个好兄弟!”

  士卒纷纷欢呼,孙二牛的脸因兴奋而胀的通红。

  但这一次,周围围观的百姓却表现的有些奇怪。

  有人小声咕哝了句:“周老板当真有说的这么坏么?”

  他身边的妇人小心的四面张望,双眉倒竖,伸手在丈夫胳膊上掐了把:“黄汤灌不够怎地,胡訫什么!”骂了两句,自己也忍不住压低声音道,“云燕那丫头脾气犟了些,倒是个心善的伶俐孩子。”

  在这对夫妇身边,有些百姓看着周家父女的下场,不知为何,总觉得“神威大将军”五个字喊起来比开始别扭了许多,他们被喜悦和兴奋充斥的大脑无端感受到了一丝凉意,还有些人,因为家中情况尚可,生怕重蹈周氏父女的覆辙,声音也不由自主的低了下去。

  百姓的声音本就比士卒们小,又在最外围,台上的焦平并未察觉到有什么异样,微赤的脸上仍旧泛着粗犷快活的光彩。

  “再带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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