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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蛮族之王


  我多少还是有点逼数,没有急着去找人打匹配,而是先创建了一局自定义。

  作为聪明人,我觉得网上的一篇攻略说的很有道理——新手想要玩好英雄联盟,最好是先熟悉游戏里的地图视野、装备、兵线、英雄技能、伤害计算等等,然后再选择一个最有感觉的英雄作为主要练习对象,这样技术提升起来会比较快。

  而我选择的英雄是蛮族之王泰达米尔。

  并不是我对他多有感觉,而是我听人说过,蛮易信是英雄联盟里面最有牌面的三兄弟,只要学好了蛮易信,打遍天下都不怕。

  要玩那就玩最厉害的,既然蛮王作为大哥,那他的实力肯定是最强,只要练好了他,上分速度肯定会很快。

  其次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我并不是很喜欢这个英雄,长得不好看不说,居然还裸着上身,穿着打扮简直是LOW到爆,更何况他明明有一身霸气侧漏的劲爆肌肉,却连把砍刀都扛不动,走路竟然都要拖着走,不得不说,这实在是太有损‘蛮族之王’这么威武霸气的名字了。

  我操作着泰达米尔在召唤师峡谷逛了好几圈,按照攻略里面的指导,把蛮王的技能、适合出的装备,地图上的草丛视野、墙壁厚度、小兵仇恨、防御塔攻击范围等等统统记了下来。

  等这些准备工作做得差不多了,我退出了游戏,然后又重开了一把自定义人机对战。

  没办法,我做人就是这么稳健,在没有绝对的把握之前,我是不会去跟人打排位匹配的。

  我依然是选择了蛮王,而电脑随机到的英雄是寒冰射手艾希。

  “打老婆吗?”

  我精神一振,虽然我对英雄联盟了解得不多,却也知道在游戏里面蛮王跟艾希是一对著名的CP。

  而相爱相杀什么的无疑是最有意思的了!

  我操作着蛮王拖着大砍刀径自走到下路,心中不禁有些唏嘘,很快,自己的老婆就要变成自己的刀下亡魂,这可真是个残忍的游戏的呢!

  蛮王和艾希终于是相会在了线上。

  两人都没有言语,甚至没有一个眼神。

  此情此景,是多么的让人感慨伤怀。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自己最深爱的人,却要置自己于死地!

  那就让我来结束这份痛苦吧!

  我操纵着蛮王,一个旋风斩A了过去。

  大刀挥舞,毫不留情,一刀,两刀……

  艾希临危不乱,沉着以对,

  张弓搭箭,且战且走,一箭,两箭……

  蛮王怒火如织,刀出如虹!

  艾希面若寒霜,万箭齐发!

  好一场惊天动地、险象环生的大战!

  惊心动魄、电光火石的数秒过去,最终还是……

  寒冰射手艾希笑到了最好!

  …………

  “WTF,你这么大块头一个战士,竟然会砍不过一个脆皮射手?”

  我无语了,不信邪地操作着蛮王故技重施,却依然是倒在了寒冰射手艾希的箭下。

  ……几次三番后,我终于是生气了。

  垃圾英雄,连个简单的人机都打不过!

  肯定是因为怕老婆,然后自降了属性,曲解了我的操作,所以才会被对方血虐!

  对,一定就是这样,才不是因为我的操作有问题,这换谁来都是一样!

  我给自己找了个完美的借口,然后退出了游戏,打算重新找个英雄试试。

  无极剑圣易大师就很不错,作为成名已久的老剑道家,易大师莫有感情,也莫得钱,所有的心思都花在钻研无极剑道上了,剑心通明,杀伐果断,砍起人来绝对不会含糊。

  肯定会比蛮王这种金玉其表败絮其中的混子强多了!

  我重新找回了斗志,正打算重开一局,电脑却突然死机了。

  不是吧,这么倒霉?

  我嘀咕了一局,摁了几下电源键没反应,于是弯身爬到桌子下面,想要检查下是不是线路出了问题。

  啪!

  当我那只未经世事的小手摸到电源线时,一道巨大的电流忽然传来……

  完了!

  触电了!

  我心里一凉,脑子里莫名浮起一个念头——

  我TM上午才刚赌的誓,这都还没过两个小时就要开始还愿了?

  这是哪路神仙接的业务,也太TM高效了吧!

  …………

  没错,我把我的霉运归结于那个赌誓——用十年非酋换一次欧皇。

  毕竟摸一下电脑就触电,而且都还被电晕了过去,这实在是太倒霉也太诡异了,简直是没地方说理去。

  要是早知道会这样,我绝对不会那样去赌誓,这实在是太坑了,要赌至少也得是让苏薇立马死心塌地爱上我、生生世世不移不弃的这种,不然光摇了个奖,什么都还没捞到就倒了这么大的霉,想想都是血亏。

  是的,我还能想想,说明我还没有死。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此时的我正站在一片广阔的荒原上。

  意识清醒,手脚完好,就是稍微有点慌。

  这片荒野看起来极为的压抑诡异,天空和地面都染成了血红色,弥漫着悲凉惨烈的气息,总感觉像是块不祥之地,有什么危险的东西正在盯着我。

  好在作为一个学霸,我很清楚,人的意识会放大外界的恐惧,想的越多,大脑就越会刺激身体分泌出更多的肾上腺素,身体会越来越紧张,精神也越容易会崩溃。

  这种时候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不去想它,而是赶紧弄点其他事情转移下注意力。

  可是干点什么好呢?

  我大脑飞快的思考着,只可惜我资质愚钝,劈不了叉,不然倒是可以表演个劈叉看看。

  还是数数蚂蚁,找找昆虫,研究下这地方的生态环境,说不定会有什么学术性的收获呢!

  我蹲下身子,扒着草皮石块,还没等我发现任何的一个生物,一个血肉模糊的人头赫然出现在我面前。

  “…………”

  我感觉我整个人都僵住了,空气也仿佛更加的压抑了。

  不要慌,也不能乱!

  我赶紧是告诉自己,作为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怎么可以被这么点小场面就吓到了?

  凡事要冷静,要讲科学,要学会运用知识的武器去打败敌人!

  在德智体美劳全面优秀的五好学生面前,没有什么困难是不可战胜的!

  我连哄带骗,好歹是把那些被吓瘫痪了的脑细胞弄醒过来,为了转移注意力,赶紧是换上生物学的角度看待眼前的问题。

  “这个头还真够大的,一看就不像是地球上的人类。”

  这个地方果然是够诡异,我没费多少力气就将深埋在土里的无名尸首拔了出来,好家伙,这脑袋的体积起码是正常人的五六倍。

  “这么大个脑袋,那么他整个人的块头是得有多大,四五米高总要有吧?”

  “好像不对……只听说过可以从脚印推算出人的高度,没听说过从脑袋大小可以推算出人体大小的。”

  “血液都还没有凝固,说明这个人应该是没死多久,当然也可能是这地方的世界法则不一样,血液的组成成分不同。”

  看着犹在往下滴的鲜血,我竟然感觉到有些遗憾,叹息道,“只可惜现在没有显微镜,不然倒可以研究下这个人的血液,跟我们地球人会不会有什么不同,是不是也有血小板,也有细胞,也有DNA……”

  “牙齿偏黄带黑,脸上涂有刺青,头上戴有骨饰,毛发旺盛,不修边幅,一看就知道不怎么在意个人卫生,整体上也不见什么贯穿性、火药性的伤害……”

  “这个人生前所生活的地方,文明程度应该还很低……”

  一开始我只是想转移下注意力,后来却是越研究越觉得有意思,这么大个人头要是放在地球上,少不得会引起巨大的轰动,不管是从生物学还是历史学的角度来说都有着很大的研究价值,搞不好都能值个几百上千万,真正上演出抢人头的戏码。

  要不是手头上设备不足,我甚至都想把它给解剖了,研究下它的骨骼密度、大脑构造之类的。

  “总算是来了个有点意思的召唤师。”

  我沉迷研究,无法自拔,也不知是过了多久,我手上的人头忽然睁开了眼睛,说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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