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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陆神的前女友


  某种程度上,同住在一个屋檐底下,也算得上绝对的同居。

  陆左煜也不把话挑明,明暗交替,非常容易让人误会——事实上,沈若兮的表情动作告诉他,这个十七岁的花季少女,的的确确误会了。

  沈若兮呆呆立在原地,美丽如花的脸孔浮现出诧异,握在手里、准备给楚夕尝尝的鲜花饼也滚落在地面。

  圆圆的鲜花饼在地面上圆润地滚着,打了几个旋儿,慢悠悠地停止,散开一些面饼渣滓。

  沈若兮问:“陆、陆先生,您是不是开玩笑的——”

  话音刚落,楚夕已经抱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从房间里走出来,她拿不下,便胡乱地往陆左煜手里塞:“帮我拿一些到车上,我屋里还有点。”

  陆左煜沉稳答:“好。”

  楚夕压根没留意到沈若兮,又忙碌碌地钻回房间里,继续折腾收拾。

  陆左煜手里抱着一大摞的衣物行李,和他颀长的身躯显然不对称,但他面无表情抱着楚夕的东西,步伐稳重走过沈若兮身边。

  隔了一会儿,陆左煜两手空空,再次上楼。

  沈若兮红唇动了动,极力想要说些什么,但在拿冷漠男人的目光注视里,居然半个字也无法吐出来。

  那男人的眼神犀利洞彻,几乎把她看穿,体无完肤。

  沈若兮差点以为,陆左煜已经看透了她的伪装

  那边,楚夕将最后一袋子行李提了出来,随意往陆左煜手里一塞。

  回头一看,沈若兮衣裙飘飘,美眸含泪立在门边。楚夕当即诧异,走过去问:“若兮,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沈若兮垂下头,闷闷开口:“楚哥哥,你是不是嫌我烦,所以才搬出去的。”

  声音瓮翁的,带点酸涩的鼻音腔,灯光如练、美人垂泪梨花带雨,楚夕眉头微拧,有些不忍心。

  楚夕安慰道:“不是不是,你天真可爱,我喜欢还来不及。只是这几天和陆左煜有点事谈谈,先出去住几天,很快回来。”

  楚夕发誓,她纯粹只是看美人儿哭泣、心生怜悯,所以才会说出这几个字。

  这种感情,和她对黄金白银的感情没什么区别,但是落在有心人耳朵里,瞬间就变味了。

  身后一道冰冷如刀的眼神,割地楚夕后背发麻,不用猜也知道,陆冰块这阴晴不定的神仙又在生闷气了。

  沈若兮轻快抬起头,白皙脸颊还有隐隐的泪渍,明亮眼眸里却是一片星空灿烂。她脸颊微红,轻声说:“楚哥哥,你好久都没说过喜欢若兮了,好开心!”

  楚夕:

  小时候,楚夕总喜欢牵着沈若兮的手儿,穿过粉红蔷薇花儿盛开的篱笆花丛,少年美好的记忆历历在目,互相欢喜,总是难忘。

  沈若兮擦擦脸儿,纤纤素手轻拉住楚夕的手指头,小声说:“楚哥哥,若兮相信你。如果你在陆先生那边住的不习惯,若兮随时接你回来。”

  楚夕如芒在背,尴尬地将手扯了回来,点点头:“也成也成。”

  此话一出,背后的冷气愈加严重,连周围气压都低了好几个度。

  此地不宜久留,楚夕讪讪敷衍几句,赶紧往楼下溜走。

  坐上了陆左煜的车,楚夕还没来得及系上安全带、还没来得及再看看门边少女几眼,陆左煜已经踩着油门一路飞速行驶。

  沈若兮安静站在门边,夜里的蔷薇花朵安静攀爬在阳台窗棂,暗香浮动。

  她清秀的眼眸里倒映着远去的跑车,唇角渐渐抿成一条薄薄的直线,侧脸被黑夜染上冷厉的冰霜。

  她指尖捏住散落在肩头的秀发,微微侧头,修长曼妙身躯依靠在雕花门边,仿佛如花仙。

  一阵风穿过花园蔷薇花架,她忽的冷笑出声:“陆左煜,你有胆子。”

  无论你是权势滔天的陆氏总裁、还是伯爵夫人心头割舍不下的肉、还是天才卓绝的传奇人物你都没资格和我争楚哥哥!

  楚哥哥这般美好的少年,只配成为我的丈夫!

  她纤细指尖捏住发丝,眼眸一片暗沉,出现不属于这个年纪的冷漠狠辣。

  能在北方贵族圈子里美名远播,沈若兮自然看透了世故人情,明白如何从根源上消灭存在的对手。

  哪怕对手是陆左煜,她也不怕。

  楚哥哥,一定是她的!

  ————

  另一边,楚夕脑门差点磕到车上,好不容易稳住身子,幽幽扫向陆左煜:“老兄,我不就和若兮多说了几句,你在边上吃什么飞醋?我都差点以为你爱上爷了。”

  陆左煜冷笑:“看看后视镜。”

  楚夕疑惑,伸手调了调车的后视镜,道:“后视镜位置正确,不需要调。”

  陆左煜:“你该照照镜子,明白本总裁根本看不上你的事实。”

  楚夕:

  如果不是有求于人,楚夕差点想把陆左煜踹下跑车,感受感受黑夜的温度。

  楚夕默默在边上生闷气,她偷偷扫了眼跑车后视镜的自己,眉眼如画、邪肆妖冶、是个女人都得多看她几眼,面对她这样的人间美色(原谅自恋的用词),陆左煜居然毫不动心?!

  楚夕啧啧摇头,冰块生了一副神仙的面孔,可惜审美还停留在古希腊时代。

  她以后得想方设法,纠正陆左煜畸形的审美观。

  跑车一路飞速行驶,很快抵达一处寂静素净、处处弥漫人民币铜臭味的庄园别墅。

  楚夕趴在车窗往周围瞅瞅看看,跑车开进自动辨别的铁门,楚夕心头啧啧称奇:不错的安保体系。

  花园安静肃穆,草地碧绿柔软,一团棉花球在草地上滚来滚去,听见车的动静,那团棉花球迈开小短腿儿欢欢喜喜跑了过来。

  近一看,居然是一只萌萌软软的小哈士奇狗,正呆萌地望着下车的楚夕。

  “汪汪汪~”

  楚夕蹲下身子,使劲揉揉小狗毛茸茸的脑袋:“小家伙,你几斤重了?”

  小哈士奇:汪汪汪?

  楚夕抱起小狗的爪子试试重量,遗憾地摇头:“不到一斤重,太瘦太小,爷都不忍心把你炖火锅了。”

  小哈士奇:!!!

  无耻的杂食动物,无耻的人类啊!

  陆左煜面露无奈之色,忽的有些怜悯这只小奶狗,楚夕看小狗眼神的确是喜欢——对食物的那种纯天然的喜欢。

  楚夕调戏完小狗,悠哉哉站起来,看向依在车门、边如俊美车模的某人:“哟,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喜欢养狗的男人。我以为你家里,应该养点老虎狮子鳄鱼之类的宠物。”

  陆左煜淡淡答:“路边捡的。”

  小奶狗奶声奶气叫了几声,迈开小短腿绕着楚夕转了几圈,后腿儿一抬,温热刺鼻的液体洒扫楚夕脚边。

  楚夕:

  楚夕发怒的前一秒,小哈士奇早已经扬长而去,留下一个摇摇晃晃摆动的狗臀部。

  楚夕回头瞪了眼幸灾乐祸的某人:“果然,什么人养什么狗。”

  陆左煜漫不经心答:“它一向明辨是非,只对花心肠子的人留下印记。”

  楚夕懒得和陆冰块斗嘴,从车上取下自己的行李,跟着陆左煜去她的小房间。

  好在陆冰块人品虽差,却也不至于找一个破破烂烂发霉的房间。

  他给楚夕安排的房间宽敞明亮,温馨舒适,空气里还有淡淡熏香弥散。

  灯光柔和、装饰优雅,连被褥都是嫩嫩的粉红色,乍一看似乎是个女孩子的房间。

  事实上,还真是个女孩子的房间———楚夕看到一张梳妆台、一些可爱到让女孩子心碎的毛绒玩具。

  楚夕回头,戳着自己俊俏的小鼻梁问:“我长得有那么像个女人?”

  陆左煜:“爱住不住。”

  这小子,的确美地不像个男人,当然,更不可能是个女人。

  楚夕默默咽下心头的苦水,盘算着离开的时候,把这间屋子里有价值的东西全部洗劫带走!

  陆左煜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又道:“如果这间屋子里少了一个零件,十倍补偿。”

  楚夕放下行李,朝陆左煜露出完美得体的笑,几乎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爷不是那种见钱眼开的人,人品你放心。”

  陆左煜看了她一眼,满眼写着不信任。

  楚夕的人品有目共睹,历史教训惨不忍睹。

  楚夕带的东西虽然多,不过在她胡乱到处扔了东西一遍后,很快迁居完毕。

  她在温馨女儿香的房间里徘徊了好几圈,越看越觉得这房间很怪异,处处透着粉红色的少女气息。

  淡粉色的雕花窗帘、柔软雪白的毛绒地毯、明亮温和的浴室、连空气里的气息都是某知名女性香水的味儿。

  楚夕忍不住怀疑,这屋子以前应该住过一个美丽优雅的女孩子。

  陆左煜还在门边装冷酷门神,斜斜依靠在门沿,看楚夕快刀斩乱麻收拾房间,眸色带诧异。

  这女孩房间的构造算得上复杂,楚夕居然直接找到行李的落脚点,这种判断力和观察力一看便是长期培养而成。

  陆左煜瞬间想到楚夕的花花肠子,莫不是这臭小子经常跑去别的女人房里,所以对女人的物件都很熟悉?

  这样一想,沈若兮弱不经风的娇媚形象浮现眼前,陆神心情骤然非常不爽。

  陆神很不爽,后果很严重。

  楚夕凑过来问:“冰块,这屋子里以前住了谁?你千万别把一间凶宅拿给我住,我怕鬼。”

  陆左煜凉凉扫了楚夕一眼:“我曾经的一个朋友。”

  楚夕一听二字,瞬间后背发凉,莫不是陆冰块的前女友死在这里了!!

  陆左煜道:“几年前,她搬去了北方,这间屋子一直空了下来。”

  一个女人曾经住在陆冰块的别墅庄园里,楚夕心里骤然不大畅快。

  是谁谣传陆神不近女色来着?都有女人住进他屋子里,这哪里还叫不近女色,没准现在陆冰块的私生子都能打酱油了!

  越是这么想,楚夕心里越是不畅快,仿佛堵了一块棉花似难受地紧,连带看陆左煜的眼神都有些不客气。

  她怪里怪气道:“想不到,陆神居然也有过女朋友,稀奇稀奇。”

  陆左煜没说话,冷眸如刀剜了眼楚夕,转身离去。

  有这个脑子去猜测些莫须有的事情,还不如多背几句诗词歌赋,好好提升文科水平。

  楚夕目送陆左煜挺拔的背影,越觉得里面有大文章,难道冰块真的有个爱得死去活来、但是无奈分手的前女友?

  一个人的冷酷性格自然不是天生的,陆冰块这种冷漠无情的性格,没准就是失恋后遗症。

  楚夕摸摸光洁下巴,打算趁着这几天空闲,好好将陆左煜的心解剖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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