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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程双斧


  (一)

  林中,红似血的枫。

  随风零落。

  虽然是三伏天,但红枫林的红却是四季常驻。

  是血过盈的滋养,还是夏的骄阳不敌秋的残阳。

  红枫林中,无风,树静。

  王远之的身后是血染红的路,血红的枫叶如地毯被拉长。

  中原四郎已然变成了中原二郎。

  头狼王远之身上残破的衣服无法蔽体,血肉被刀刃翻开。

  如浴血一般,但瞪红的双眼却比血红还要显眼。

  王远之如同变色龙,与周围红色的环境融为一体。

  君子狼释小狼嘴上的笑容依旧,却已僵硬。

  雪白的衣裳也变血红。

  数十公里翻山越岭、跋山涉水的逃亡,他们才到了红枫林。

  红枫林原本无主。

  但在一百多年前名剑山庄第七任庄主上官恢曾经来此地游玩,巧遇赤练蛇王产卵,将其杀死,用蛇骨铸造了一把当时响彻江湖的名剑。

  赤练剑!

  然而,上官恢不久就离开红枫林,忙碌一生。

  因此红枫林的主人也不是上官恢。

  正是赤练蛇!

  是那些被遗忘的蛇卵,它们的后代统治了这片红枫林。

  所以红枫林,又称蛇林。

  没有一个人愿意来这,因为来这的都成了红枫和蛇的养料。

  这是一处绝地,来的路是绝路。

  王远之正站在终点,望着从绝路而来的杀手。

  杀手的衣同样红,红似血。

  红枫林鲜红的血枫衬着杀手暗红的血衣。

  杀手的剑之前杀了一头狼,而现在剑锋即将降临在剩余的狼颈上。

  无论何时何地的杀手,身份必然隐秘无比。

  红枫林中追杀王远之的杀手,同样遮掩的严实。

  但王远之却能认出来,因为杀手身上的血衣。

  这是血衣楼的杀手。

  杀手步步紧逼,不想给王远之、释小狼多一分一秒的喘息时间。

  东南的剑,血擦拭着它,干净无比,像西装革履的优雅男士。

  杀手的剑,血凝聚成一滴滴附在剑身上,有鲜红的血珠也有暗红的血块。

  就像是街头脏兮兮的流浪汉,全身上下都是暗疮。

  生死一线。

  时间悠悠,一枚红枫落在王远之的肩上,王远之动了!

  王远之总共只用了三步就来到杀手面前。

  而这三步就像是一个进化史那么久。

  第一步,王远之身形弯曲,四脚着地。

  第二步,王远之的头颅变化,嘴拉长,耳朵变尖,全身上下都开始长毛,骨头也随之变化。

  第三步,王远之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狼。

  锋利的爪牙杀向杀手的要害。

  杀手的剑很快,任何杀手的剑都得快。

  都讲究一击致命,否则就会成为荆轲。

  但血衣楼杀手的剑更快,否则就不是血衣楼的杀手。

  这剑快到几乎看不见,只有一道光。

  就像是畏光的人打开一点窗户的缝隙,刺眼的光芒射进来又马上关闭。

  这光是致命的,王远之的爪牙也是致命的。

  两种致命的东西碰到一起,只能留下一个,或者都毁灭。

  一只血淋淋的狼爪从杀手的身体穿了出来。

  这只狼爪手中拿着一个心脏。

  咚咚,咚咚。

  还在跳动。

  杀手的剑也从王远之身体中穿了过去。

  剑身满是血污,有战狼的血,还有刚才王远之的血。

  杀手和王远之两人紧密的贴在一起。

  王远之的狼脸冷笑着。

  杀手依旧面无表情。

  只有活人才能冷笑,只有死人表情才不会有变化。

  王远之将杀手踢开,剑还在自己身体上。

  剑穿过的地方正冒着蓝烟。

  蓝烟袅袅升起,有种朦胧的美感。

  但任何美丽的东西都其实非常危险。

  玫瑰是这样,女人是这样。

  蓝烟同样如此。

  王远之将剑取出,蓝烟才逐渐消失。

  剑不是普通的剑,是银剑。

  由银铸成的剑,血才不会滴落。

  银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对狼会有巨大的伤害,致命的伤害。

  那一剑造成的伤口看去,就像是一个黑洞。

  吞噬着一切,吞噬生命。

  王远之这个坚强的男人现在也跪在了地上。

  沉重的喘息声在丝丝飒飒的红枫林中清晰无比。

  清晰的声音也越来越模糊。

  释小狼来到王远之面前,表情依旧微笑:“大哥,任何狼被银刺入了心脏都必死无疑。”

  王远之抬头看着释小狼,轻轻的点了点头。

  释小狼接着道:“所以大哥,你还有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要交给我。”

  王远之闭上了眼睛,似乎已经累到眼皮的重量也承受不住。

  他摇了摇头。

  “不可能!”释小狼的声音有些哽咽:“大哥,你曾经不是说过,有个东西可以让我们这些后天的狼重新变成人吗?”

  王远之耷拉着头任何动作都没有。

  释小狼像抓救命稻草一样抓住王远之的手臂,剧烈的摇晃着他,急迫的问道:“那东西呢!大哥!”

  王远之的生命流失殆尽,死人是不会回答问题的。

  释小狼一下瘫在地上,双目失神,笑容也终于消失。

  飒飒,飒飒。

  有人走在红枫叶铺成的路上,每一步都会带起几片枫叶。

  来人正是东南。

  随着东南的到来,林中丝丝的声音似乎消失不见,躲藏起来。

  隐藏大多数是为了下一次的突袭。

  释小狼看到东南,就像看到救星,眼中的希望冉冉升起:“你是来送东西的?!”

  东南反问:“送什么东西?”

  释小狼道:“送你要送的东西!”

  东南道:“可我并没有要送东西。”

  希望坠入深渊,释小狼陷入了绝望。

  “不会的,不会的,他答应了我把那东西给我,不可能的!”

  东南问:“他是谁?”

  释小狼看向王远之:“他的父亲。”

  东南又问:“买杀手追杀你们的又是谁?”

  释小狼道:“也是他的父亲。”

  东南沉默了片刻,道:“虎毒尚不食子,这又是为什么?”

  释小狼解释道:“杀手要杀的也不是王远之,是我们。”

  东南眉头紧锁:“你和步辞武?”

  释小狼微微颔首:“不错,王远之的父亲一直想要王远之回归他的狼群,但王远之一直没有答应。”

  东南冷哼一声:“所以,王远之的父亲就派杀手来杀掉你们,王远之就会成为一只独狼,到时候就会回归?”

  东南恍然大悟,又道:“王远之的父亲还收买了你,让你背叛王远之的狼群?”

  释小狼点点头。

  东南嘲讽的眼神看着释小狼:“王远之的父亲要王远之的狼群分崩离析,岂会留你一人独完?”

  释小狼自嘲的笑了一声:“可我不赌不行,我受够了当怪物的日子!我要成为一个人!”

  东南冷笑:“王远之从来没有把你当做怪物,自始至终把你当做一个人。而你的所作所为却连怪物都不如,死有余辜!”

  话讲到一半,剑已出鞘。

  释小狼身首分离,汩汩鲜血从脖子的断口出流出。

  东南脚下的地面很快染红,他还不能走。

  因为,红枫林的主人要出来了。

  世界上有很多人怕蛇,仅仅看到图片就能觉得恶心。

  但在红枫林号称蛇林的林子中,你却看不到一条蛇。

  正因为看不到,害怕、恶心的感觉却远超于触摸到蛇。

  人类恐惧最大的来源就是未知。

  红枫林中你看不到一条蛇,因为周围到处都是蛇。

  是蛇组成了红枫林。

  东南扛起了王远之的尸体,他还有话要问。

  王远之还不能死,即使是死,东南也要想办法救活。

  红枫林中响起了丝丝的声音。

  紧接着,就是剑挥破空气的声音。

  东南闭上了双目,剑却有了生命一般。

  每一剑都能将一条蛇劈成两半。

  蛇越来越少,但越来越强。

  每一条蛇的尸体都会进入到活蛇的身体中。

  使活着的蛇更强。

  东南已记不清自己挥砍了多少下,也不记得有多少蛇差点咬到自己。

  一条巨大的蛇蜷缩一团,蛇大如蟒,这是林子中最后一条蛇。

  也是最强的一条蛇。

  箭头般的脑袋,黑玉石般的眼睛,蛇鳞鳞次栉比,尾部是∧形状,尖锐的末端一点寒芒闪烁。

  蛇与人都没有动作,都安静无比。

  他们对视着,寻找着对方的破绽。

  事实上,对方的要害都早已铭记于心。

  但对方的出招也许会让弱点变成致命。

  突然,说时迟,那时快。

  蛇如离弦的箭飞向东南,此箭很快。

  快到一个呼吸就能咬到东南的脖子。

  东南同样很快,几乎是跟蛇一起动。

  剑光在林中闪烁,每一道光都是那么致命。

  但落空的光是没有杀伤力的,所以赤练蛇安然无恙的来到东南面前。

  蛇只攻击了一次,一次足够致命。

  赤练蛇的獠牙穿过东南的锁骨,毒素瞬间全部注入到东南体内。

  赤练蛇所有的要害都暴露在东南面前,但它却毫不在意,因为东南即将成为一个死人。

  在死人面前,无须担心。

  东南一声冷笑,一剑斩断蛇的七寸,分开了蛇嘴丢到地上。

  东南又一剑破开蛇身,挑出蛇胆,仰头吞下。

  最毒的东西也有解药,赤练蛇的毒就要用赤练蛇的蛇胆来解。

  东南的身上除了獠牙留下的伤口,还有五道剑伤。

  这剑伤是东南之前为了阻止毒素快速流遍全身而割伤的。

  现在,东南虽然有些失血过多,但相比于赤练蛇。

  他活了下来。

  (二)

  活下来的不止他一个,还有王郎,还有宁采臣。

  他们已经醒来,就这样醒了三十六个小时。

  王郎没有动手,全身的骨头已经碎裂,无法支撑他行动。

  宁采臣运气稍好,仅仅断了两条腿,但他也没有去杀掉王郎。

  因为已经没有了这种必要。

  王莹死了。

  自摔下山崖后,王郎最先醒来,再宁采臣相继醒来后。

  王莹却没有睁开眼过,就连呼吸声也没有。

  宁采臣无法相信,所以爬到王莹旁边,静静的躺着。

  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王莹突然醒来的时刻。

  就像是一对情人,一个看着另一个安然的睡觉,等她醒来。

  已是第二日的晨曦,金色的阳光洒向大地。

  洒在充满希望的脸上,王郎全身上下都无法动弹。

  他心中依旧存有希望。

  王郎相信,也许只要坚持到那个时候,他就能获得新生。

  完好如初。

  王郎现在颇有闲情的朝宁采臣那瞥去,声音艰难的从干涸的喉咙中发出:“再怎么等,她也已经是一个死人,何必呢。”

  宁采臣同样看先王郎,目光中充满了仇恨:“你为什么不肯放过我们,如果你肯放过我们,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咯咯咯。”王郎的笑声歇斯底里的发出,就像是西方魔幻小说中的老女巫:“因为我不会容许一个女人可以完好的从我房间离开。”

  宁采臣惊疑的看向王郎问道:“什么意思?!”

  王郎似乎有点累了,过了好半天才说出话来:“字面上的意思。”

  宁采臣有些明白了,但他还不够明白。

  宁采臣百思不得其解,问:“既然你什么都没做,又为什么要对那些女孩下毒手?”

  王郎冷哼一声:“就是因为我什么都没做才要逼疯她们。”

  宁采臣彻底懂了,如果王郎做了坏人贞洁的事,那些女孩才能好好地离开。

  可王郎没有做,因为他不能做,无法做。

  王郎在这方面必须得隐藏好,让别人以为他可以做。

  这是一个惊天的秘密。

  宁采臣突然感觉自己似乎不再恨王郎,反而有点同情,有点可怜他。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王莹终究还是被王郎间接害死,宁采臣以为自己无法释怀。

  但宁采臣还是选择原谅,因为死人之间的仇恨最容易化解。

  两个将死之人没有话题可聊,静坐了许久。

  王郎突然问道:“前两天是中秋节?”

  中秋节,这是一个团圆的日子。

  有的人会望月思乡,有的人回思念亲人。

  宁采臣却想到了上官倩,那天晚上的经历真令人难忘。

  宁采臣被王莹的死从回忆中拽出来,伤感道:“对。”

  王郎脸上的云淡风轻突然消失,语气变得急促:“快,赶紧找一条活路!”

  “什么?!”宁采臣吃惊的看着变化巨大的王郎。

  王郎的心情烦躁焦灼无比:“我骨头尽碎,只有你还有机会,不要浪费时间赶紧找一条活路!”

  强大的求生欲望也刺激到宁采臣。

  宁采臣二话不说,艰难的拖着双腿在地上攀爬。

  杂草茂盛的叶如锋利的剑,将宁采臣裸露的地方割伤。

  谁也没有想到,跳崖之后会有神仙姐姐。

  谁也么有想到,跳崖之后会有九阳神功。

  宁采臣怎么也没有想到,崖底深处别有洞天。

  他爬了十几步,扒开眼前的杂草,看到一处山洞。

  这山洞可以说是狗洞,因为很小。

  小到也许只有狗才能爬进去。

  再仔细看,这个洞却是越里面越大。

  宁采臣往前继续爬,来到洞口,他看到一副惊天的景象。

  山洞里面豁然开朗,石桌子石椅子,就像是一个别有格调的房间。

  里面的家具都是石头所做。

  宁采臣可以确定这里面肯定有人住过,也许可以在里面找到另一条出路。

  宁采臣接着往里面爬,艰难的挤进狗洞大小的洞口后,一股清凉的微风迎面而来。

  里面的空气是沁人心脾的清香。

  这股空气宛如灌顶,从天灵盖直达而下从涌泉穴喷出。

  整个人瞬间神清气爽,宁采臣甚至觉得自己的伤势都好上不少。

  石室内的墙壁都光滑无比,甚至能反光出人影。

  滴滴,滴滴。

  屋内怎么会有水滴声,这水又是从何而来。

  宁采臣极力的去探寻,却没有看到水。

  而是一滴滴乳白色的液体,液体从上面的圆盘溢出。

  汇聚在地上的一个深坑里,馥郁的香气从中散发而出。

  这正是宁采臣在洞口呼吸到的香味。

  宁采臣认识,认识这个乳白色的液体。

  这是钟乳,充满魔力,充满异能的钟乳。

  宁采臣在十年前看到过,有位八十岁的老太过寿,宾客中有人献礼献的就是这个。

  老太当场喝下一滴,因为只有一滴,却瞬间年轻了十岁。

  宁采臣不断的咽下唾沫,他明白眼前钟乳的价值。

  更明白如果让王郎喝下钟乳必然会痊愈的离开,然后带人前来。

  到时候江湖上必然会因此掀起腥风血雨。

  这一切如果真的发生了,那他宁采臣就是罪人,因为不知道会有多少无辜的人因他而死。

  宁采臣不愿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发生在别人身上。

  所以,宁采臣必须得做出决定。

  这必定是个艰难的决定,宁采臣不想让别人因为自己而受到伤害,也不想因为还没有发生的事情来伤害王郎。

  这种纠结是旁人无法感受的。

  (三)

  正如常百草一样,他现在也很纠结。

  常百草祖上三代从医,到了他这代虽没有没落但也逐渐淡入世人眼中。

  并不是常百草的医术平庸,反而是他的医术太过高明。

  传到外界,甚至有起死回生的传说。

  常百草年近五十,花白的八字胡,佝偻的瘦小身体,头发银白、干燥欲裂。

  就是这么一个瘦小的老头你一定想不到他救人时的雷厉风行。

  也一定想不到被要挟的样子。

  现在小老头委屈极了,他向来是个低调的人,但现在却面临曝光的危险。

  曝光对于其他医生而言也许是出名的好机会,但在常百草眼里这是天大的麻烦。

  所以小老头现在就像是一个受气的媳妇,双手无所适从的玩弄着一根药草。

  在百草堂,无论是黑五镖局的总镖头还是虎龙客栈的老板娘都得老老实实听常百草的话。

  因为谁惹医生不开心,医生就能不治你的病。

  但东南却反倒其行,一副大爷姿态的坐在常百草平时坐的位置,手中还有一壶刚沏好的茶。

  而常百草则站在一张床的前面,床上躺着已经是个死人的王远之。

  东南喝了口茶,悠悠道:“大常啊,拿钱治病是你的规矩,现在怎么还没见你救人呢?”

  常百草用力双手一摊,药草断成两截:“可你也没给我钱啊!”

  东南啧了一口,怒视着常百草:“大常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这百草堂不就我刚才给你的吗?!”

  常百草指着天花板,道:“这明明就是我十年自己一根梁一根柱自己搭的!”

  东南道:“话是这么说,可事实是十分钟前我从你手中抢了过来,又作为诊金给你的。”

  常百草气得胡子飞起来,道:“这事我先不算,我常百草可从来不救死人!”

  东南收起挑逗的笑容,将茶杯放在桌上,起身叹了一口长气:“你再看看有什么法子,实在不行我也只能去找他了。”

  常百草疑惑道:“我都救不了你还能找谁?”

  东南讥笑道:“世上又不是只有大夫能管人死活,判官也可以。”

  世界上任何一个行业都像是金字塔,必然会有一些人站在最高峰。

  无敌的人通常寂寞,常百草却不寂寞,因为判官也站在金字塔顶端。

  常百草喉结上下一动,道:“你知道判官是什么人吗?!”

  东南道:“救命的人。”

  常百草道:“我也是救命的人,你没必要去找他!”

  东南笑道:“可判官能救死人,你能吗?”

  常百草支支吾吾了半天,最终道:“我也能!”

  下一秒,常百草就俯身查看王远之的伤口。

  常百草仅看了一眼就知道王远之已经死了,现在再看一眼依旧能确定王远之是个死人。

  但这次常百草看出了更多东西,他从一个箱子中取出了一样工具。

  这个工具可以说是所有工具的整合,有镊子,有钩子,有剪刀······

  总共二十一种工具合成了这一样工具。

  原本的二十一样分开用就足以令人手忙脚乱,合成一样,难度只增不减。

  但在常百草手中却如臂挥指,灵活的似只蝴蝶。

  很难想象一个小老头的动作可以这么敏捷,对人开膛破腹可以这么淡定。

  至少东南已经不忍观看,站到门外去了。

  “进来看看吧。”

  东南进去时常百草已经将工具给收了起来,而床上的王远之则是毫无遗漏的完全暴露在东南面前。

  五脏六腑看的一清二楚,就连肠子有多少节东南兴许都能数出来。

  但东南并不会去做,因为他感觉肚子中有什么东西要从喉咙中爬出来一样。

  恶心!

  这种画面就算是残忍的刽子手都未必见过,一个人完完全全的展现给你看。

  常百草却习以为常,甚至还拨弄着几处器官。

  东南离王远之远远的,坐在椅子上看向屋外的景色。

  他甚至不敢闭上眼,因为一闭上眼睛,脑子里又会浮起完全的王远之。

  常百草道:“现在你明白为什么大多数人宁愿受苦受累也不想做手术了吧。”

  东南没有回答,他怕一张嘴就会有东西从嘴里冒出来。

  常百草又道:“你的朋友是只狼,狼就算被火烧的面目全非过个十年几载的也能痊愈。”

  东南道:“他不是我的朋友。”

  常百草道:“你能将他带来救命,不是朋友也是朋友了。”

  东南没有辩驳,似是不舒服。

  常百草道:“可这只狼从伤口上看,是被剑穿了心,而且还是银剑,按理说是必死无疑了。”

  东南道:“所以呢?”

  往往有按理说类似的三个字,必然还会有下文。

  常百草道:“但是,怪在伤口上我还闻到了附子草的味道。”

  银对狼致命,附子草同样对狼致命。

  两种致命的东西加在一起这是要人死的连鬼都做不成。

  常百草开始给王远之缝合,道:“按理说这两种东西即使加在一起也不会出现这种状况,可事实的确发生了,我这辈子也么见过这么怪的事。”

  老人家说话总是有一定信服力的,他说这辈子没见过,那这几十年就的确没发生过。

  东南问道:“以前呢?以前也没有这种怪事?”

  常百草摇头道:“也没有,我阅读典籍无数,从来没见过。不过,这件事对你朋友而言算是好的。”

  东南道:“怎么说?”

  常百草解释道:“如果我没猜错,事情应该如此。

  银剑穿过你朋友心脏之时,你朋友会失去治愈能力并且当场死亡。

  但天底下并没有百分百的纯银,但你的朋友却是纯狼。

  正因如此你朋友碰到了非银部分所以没有当场死亡。

  所以附子草起作用时,非但没有雪上加霜,反而激发了狼的潜力,促使你朋友的细胞不断生长。”

  东南道:“也就是说,他现在还活着?”

  常百草道:“不,他已经死了。不过他的细胞还活着,正如一条蛇被切成两根,但并不会立即死亡甚至还可以反咬人一口。”

  东南道:“那他还能救活吗?”

  常百草道:“如果长期以往,细胞的再生能力一定会逐渐消退最后死在附子草下,但有一种药可以强大细胞杀死附子草,从而做到让你朋友痊愈。”

  东南道:“什么药?”

  常百草道:“孟婆汤。”

  东南道:“去哪取?”

  常百草道:“孟婆在哪,就去哪取。”

  孟婆在孟婆桥上,孟婆桥在地狱下,只有死人才能前往地狱。

  东南眼中迸射出一道光芒:“世界上真的有天堂地狱?”

  常百草拉起一条白布遮住了缝好的王远之,道:“天堂有没有我不知道,但地狱一定有。”

  东南道:“恶人死后都会前往地狱?”

  常百草道:“没错,所以地狱里都是恶鬼。”

  东南道:“那善人呢?善人死后岂不是成了孤魂野鬼?”

  常百草无言沉默。

  东南又道:“地狱里缺什么?”

  常百草笑了笑,道:“你难道还想准备见面礼?”

  东南微微颔首,道:“当然,总不能空手去要别人的汤吧。”

  常百草道:“地狱里有自私鬼,吝啬鬼,眼馋鬼,你如果准备礼物可不能单单只准备孟婆一份。”

  东南道:“你说的对极了,但我并不是给孟婆准备。”

  常百草道:“那你还能给谁准备?”

  东南得意的笑道:“当然是给阎王,地狱里阎王最大,只要阎王收了我的礼物,其余小鬼还敢拦路?”

  常百草大笑道:“哈哈哈,你真是聪明。”

  常百草笑完面色露出忧愁,道:“不过阎王怕是不那么好见。”

  东南点头道:“对,所以我要找阎王的心腹,先给他准备一份礼物。”

  常百草疑惑道:“你还知道阎王的心腹是谁?”

  东南笑道:“阎王的心腹当然是判官,没有判官阎王派黑白无常也不知道要去钩谁的命。”

  常百草的小胡子又飞了起来,这是他生气的模样:“你还是要去找判官?!”

  东南道:“当然,你既然没有办法,我就只能去找判官。”

  常百草安抚着胡子,叹气道:“好吧,你执意如此我也拦不住你,不过你不能告诉别人你来过我这,尤其是判官。”

  东南道:“哦~,为什么?”

  常百草生气道:“这样会显得我不如判官,你懂不懂?!”

  东南连忙赔笑道:“懂、懂、懂。”

  百草堂落座于烟雨迷雾笼罩的小山上,这座小山旁有连绵的青峰也有不息的溪流。

  鸟语花香,青山绿水,是个好地方。

  不过东南正在离开这个与世隔绝的好地方,而且身上还扛着王远之。

  江浙一带有座城,名为宜黄城。

  宜黄城占地面积很小,却很繁荣,和京都那些大城没什么区别。

  因为这里也有血吧,这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东南每到一个有血吧的城市,必然要进去喝上一杯。

  不仅仅是过酒瘾,还顺便拿上一笔生活费。

  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就是好朋友。

  这句话不知道东南是怎么理解的,他已经不知道第几回做这种事。

  在血吧中找一个醉醺醺的汉子,最好是衣着光鲜的那种,这种最有钱。

  做朋友也最仗义,东南的生活费也靠这种朋友给。

  不过醉醺醺的朋友是不会说话的,所以东南就会体贴的直接拿走,免得搅了朋友酒兴。

  今天这次,东南一样不例外,运气不错的是今天好朋友有很多个。

  东南都有点不太好意思,不好意思的人会脸红,东南也脸红了。

  脸涨得通红,额头青筋突起,太阳穴都鼓了起来像两个包。

  只见东南的手还在别人口袋里,一只似蟹钳般有力的手夹住了东南的手腕。

  手的主人也正是口袋的主人。

  这手仅看一眼就令人难忘。

  手的掌纹已经被磨没,但还有另一种掌纹。

  是由结痂后脱落的疤痕组成的,疤痕很深,深入骨髓。

  就像是被风干后龟裂而开一样骇人。

  东南能感觉到每一道深疤的距离。

  有的宽而短像吃半个西瓜一样挖开的口子,有的细而长像藤蔓一样要蔓延到自己手上。

  这双手还有更恐怖的地方,没有指甲。

  东南很难想象,这双手是经历了多少痛苦折磨才会变成这个样子。

  十个指头都没有指甲,但发黑的指头却似乎比铁还硬。

  东南已经等不急的要看看手的主人长什么样子,甚至已经忘记自己的手被制住。

  这是骨架坚实的老人,眼睛凹陷的很深,周围还有一圈同样很深的黑眼圈。

  浑浊发黄的眼珠子里都是血丝,还带着几分醉意。

  老人穿着很特别,看起来非常庄重,身上穿着不比皮肤淡多少的褐色中山装。

  老人并没有松开东南的手,另一只手拿起放在地上还没有喝完的酒又喝了几口。

  这个老人喝酒很慢,就像是在喝茶,一口接着一口。

  每一口都要在嘴里含一会,好好品味。

  酒喝完了,老人却仿佛酒醒了。

  眼里的醉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怒意。

  老人的语气咄咄逼人:“小蟊贼你也敢偷我的钱?”

  东南笑道:“喝酒的事不叫偷叫拿,我不但敢拿你的钱还敢拿这所有人的钱。”

  酒鬼之间的距离总会因为酒缩短不少。

  老人语气缓和了许多,道:“话是不错,不过你还是不能拿我得钱,尤其还拿来喝酒。”

  东南不解道:“再大的官,再不好惹的人,我都敢拿,为什么就你的钱我不能拿?”

  老人一生轻笑,语气变得阴测测:“因为你以前拿的都是活人的钱,我口袋里的钱是死人的钱,只有死人才能拿死人钱买酒喝!”

  不知何时老人已经松开了东南的手,而东南现在也吓的心口乱跳,手还悬在半空中。

  老人看到东南的表现笑了笑,食指中指并拢将东南的手推回到东南的身前。

  老人笑道:“现在,你还想拿我的钱吗?”

  东南摇摇头,道:“现在我是不敢了,不过等我死后还是会拿的。”

  老人无奈一笑拍了拍东南的肩膀,起身欲要离开。

  东南问道:“老人家身上为什么要带死人钱,这岂不是很不吉利。”

  何止不吉利,完全是在咒自己死。

  没有活人会带死人钱,也没有活人给死人烧真钱真车真房。

  老人道:“因为有人要死了,所以带点钱烧给他用。”

  东南道:“老人家能不能带我一个,我有一个朋友死了,索性一并烧给他。”

  老人笑道:“一起喝酒,一起玩的我见过不少,头一次见到有人要一起烧钱。”

  东南道:“有人要死了定要棺材,我那个朋友现在还没有棺材,不如索性一起把棺材给置办了如何?”

  老人脸色一变,目光沉重的凝聚在东南身上。

  东南视而不见,依旧笑嘻嘻的样子。

  老人语气不善:“你不要跟着我,不然请你喝死人酒。”

  话毕,老人便离开血吧,走在无人的小径上。

  老人的步伐很快,脚踩七星足踏天罡,快到简直不像一个老人。

  不过东南是一个年轻人并不是一个老人,所以才能一直跟着老人。

  东南学着老人的步伐跟在旁边,道:“只要有人请我喝酒不管是死人酒还是女儿红我都愿意喝的。”

  老人冷哼一声:“你若再阴魂不散就休怪我不客气了!”

  东南笑道:“阴魂喝死人酒就像活人喝好酒,更不用客气,你有多少我就喝多少。”

  老人不再说话,突然出手,可怖的手化为鹰爪抓向东南的心脏。

  东南出手阻挡却没想到老人的力量大的出奇,险先没将东南震飞。

  东南只好凭借身法躲过,道:“老人家真是老骥伏枥老当益壮,可也不能拿我的心脏下酒,应当去拿猪耳朵才对。”

  老人道:“猪耳朵都比你听话,我只用骂人是乌龟的蠢货下酒。”

  东南见被识破,笑道:“幸好我不仅不蠢还挺聪明,老人家这么着急看样子不像回家,倒像是······倒像是去索命。”

  老人道:“呵,下一个就到你了。”

  东南道:“不会的,老人家都会有一些习惯,比如杀人也得分个前后顺序。”

  老人道:“老人家习惯看谁不顺眼就先杀谁。”

  东南笑了笑,道:“别的老人家我不敢保证,但如果是程双斧这位老人家肯定会有先后顺序。”

  程双斧,异能兵器谱排行榜第五十九——鲁班斧的拥有者。

  程双斧原本姓程,无人知晓具体姓名。

  但程双斧曾经做过,现在也在做的事情让江湖人称他为程双斧。

  双斧,并非两把斧头,而是一把斧头两种用法。

  一种杀人,一种做棺材。

  程双斧手中的鲁班斧杀人比刀、剑杀人还快。

  程双斧手中的鲁班斧做棺材比鲁班在世做的还好。

  程双斧不轻易杀人,但每杀一次人之前必然会先做好棺材,在棺材上刻好那个人的名字。

  老人就是程双斧。

  东南还知道一个秘密,让他面对程双斧这个老人有恃无恐。

  程双斧,一个棺材杀一个人,不多杀,也绝不漏杀。

  这种臭毛病东南一直是嗤之以鼻,但又大力支持的。

  程双斧现在已经回到了家中,背后还有一个骂不走甩不掉的跟屁虫,正是东南。

  程双斧脱去中山装,换了一件围裙,围裙上面有木屑,也有人血。

  换上围裙后的程双斧从一个性格多变的怪老头变成了杀人的屠夫一般。

  程双斧家只有一个房间,什么家具都没有。

  房间中间有两个棺材,用上好的檀香木做成的,摸去非常光滑。

  檀香木上的图案扭曲成一团,仔细一看,就像是一个鬼脸被囚禁在地狱中要挣扎的飞出来。

  任谁在这种场合看到这么恐怖的图案都会吓一跳。

  两个棺材前方还都刻好了名字。

  一个是西方人的名字,莱耶斯。

  还有一个是——程双斧!

  东南突然毛骨悚然起来,全身的起皮疙瘩都感受到莫名的恐惧。

  东南问道:“你怎么会在自己家中放自己的棺材?”

  没有人会这么做,也许这么做的人压根不是人。

  程双斧阴森森的笑了笑,道:“给自己做个棺材,死了也舒服,你要不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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