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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 接机


  洗漱完毕,我寻觅了半天,从衣柜里找出了当年上班的时候穿的黑色小西装,虽说是西装之中最lou的那种,但是也比我那些吊儿郎当的衣服强多了。

  穿上了黑色小西服,虽然有点褶皱,自我感觉良好,从我屋里走出,晨曦已经焦急的在客厅等待了。

  一见了我,晨曦本想说什么,但是没说出口,呆呆的看着我,片刻,随即扑哧一笑,说道:“你这是卖保险去?”

  我一愣,说道:“怎么穿西服就是卖保险的了?话说卖保险怎么了!?人家惹你了?”

  晨曦一个劲从那里捂着嘴笑,继续说道:“阿泽,你要穿这身能出去,我也真佩服你。”

  我认为晨曦可能是看到一个从来不穿西服的人穿上了西服,有些别扭,有些搞笑,但是我觉得还是蛮帅的。

  最后我发现晨曦之所以笑还真不是因为我穿着别扭,这套西装是加绒的,然而现在室外温度已经高达三十五度,西装又是黑色的吸热,我在这空调屋里穿了几分钟额头都渗出汗珠,如果出去,我岂不成了一个汗人?

  男人在考虑事情上,终究是比不过女人。无奈之下,我脱下了西服,穿上了便装,与晨曦一同驱车到了本地的商场之中,按照晨曦的话说,置办一套狂拽炫酷的衣服。

  这座商场算是我们这里最大的商场,里面应有尽有,但价格不菲,是出了名的有钱人逛的商场。我一走进这里,心里也有些没底,虽然我因为之前卖号,现在手里有些存款,但是这里的消费可不是一般人能消费得起的。

  走过很多奢饰品的商铺,看都没敢多看一眼,不过晨曦的眼尖,而且她只为了让我穿着好看,根本不考虑价格,带我看了无数个四五千的半截袖,三四千的短裤,以及七八千的板鞋。

  逛了一圈,我愣是没敢多说话,生怕晨曦上了劲,非要我买个好几千的衣服。

  最终,我们在阿玛尼的商铺里,寻找到了真爱,一个白色的T恤,十分的简单,干净,利索,价格七百,虽然很贵,但是对比之前的那些天价衣服,我竟然毫不犹豫的拿出卡刷了。

  最终,我搭配了一套还算利索的装备,阿玛尼的白色T恤,李维斯的牛仔短裤,以及ecco的一款休闲板鞋。

  价格都还算“亲民”,我也都能“接受”,穿着也干净利索,起码给人一看就很舒服的感觉。

  最关键的一点,是晨曦很满意,其实对我来说都一样,只要晨曦满意就行,毕竟我是为了当她“男朋友”。

  期间还有个有意思的小插曲,结账的时候,晨曦要跟我抢着结账,但我身为大男子,自己买衣服怎么可能让姑娘结账,这决不允许,不过晨曦说这衣服是因为她才买的,所以她要结账,我立马冷眼看着她,淡淡的说道:“你的意思是,没有你我一辈子不买衣服了?”晨曦无言以对,最终还是我去把账结了,

  置办完毕,看了下时间已经六点了,晨曦大呼不妙,她妈下午五点的飞机,让她去接,她把这茬给忘了,不过她妈这个时候还没打来电话,看来是飞机习惯性的延误,我们立马驱车,向商场方向前进。

  晨曦的车是一辆奥迪S3,个头很小,但是动力很猛,后排空间十分小,我在想,开着这个车去接她妈妈,会不会让她妈坐的很难受?

  没办法了,谁让我是屌丝没有车,不过按照晨曦之前说好的,我现在有车一族,开着一辆宝马五系,但是今天车保养了,所以开着晨曦的车去,这些潜台词,晨曦早就为我设计好了,都无需我自己多想,按照她说的就是。

  “咚、叮咚伶咚叮咚;咚、叮咚伶咚叮咚......”

  晨曦电话突然响了,不用说也知道,一定是她妈下机了,我的心情跟这电话铃声一样忐忑,晨曦接通了电话,我甚至想凑到晨曦身边听一下她妈怎么跟她说话,想知道她妈是个什么风格的女人,让我也好有个心理准备。

  能孕育出晨曦这样的大美女,我估计她妈不可能是那种不好说话的主。

  我靠近了晨曦的电话,能稍微听到她妈妈的声音,声音很温柔,说的好像是已经下机了,问晨曦在哪,晨曦尴尬的告诉她妈,这就过去,本以为她妈会着急,没想到不骄不躁的说道:“好,等你。”

  这我就放心了,她妈一定是个温文尔雅的女人,她爹是当官的,估计有官架子,不过没关系,只要过她妈不刁难我就行,一般女人刁难起来,可比男的要厉害多了,男的看你不顺眼,可能会打你,会骂你,但是女的如果看你不顺眼,那不是打你骂你那么简单了,有些间接的嘲讽,就如同寒冬里的冷风,刺痛着你的骨髓,却不让你身上有一丝痕迹。

  电话挂断,听了这么一通电话,让我的心里稍微有所准备,没有了刚才那般紧张,我开着车带着晨曦一路奔向机场,机场方向距离我们这座大商场可是有二十多里的路,在不违反交通指令的情况下,我最快也要半个小时才能到,这第一次去接“丈母娘”就迟到,估计这顿饭,我定是吃的不舒服了。

  现在我们在市区中心,交通堵塞,我的心情也如同车里放的一首单身情歌一样悲伤,但是随着我们走出了这市中心,通往机场的那条路还是很宽的,红绿灯也少,路变得比较好走,车里的电台歌曲也从单身情歌转变成了一首郭富城的动起来,瞬间让我浑身充满能量,一脚油门冲到一百码,在大马路上,如同一直红色的飞鼠(晨曦的车是红色的),快速的冲刺。

  市区的五里路用了二十分钟,驶出市区,剩下不到二十来公里的路,只用了十多分钟,可见这城市的怪象。

  驶入机场,如果换成是我,在机场这种地方等半个小时,早就心态炸了,但是晨曦的妈妈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打一个电话到晨曦这里,我们把车听到了机场大厅前侧的停车上中,下了车,我跟晨曦一路快走,直奔候机大厅。

  晨曦一边走,一边带着质疑的目光看着我,说道:“你能行吗,别关键时刻掉链子。”

  我虽心中紧张,但是表面还要假装镇定,这个时候开个玩笑最适合不过,于是我说道:“媳妇把你的手给我,咱们拉着手过去。”

  晨曦没好气的瞪了我一眼,但是没有拒绝,因为若是这场戏没演好,不是被晨曦妈妈发现,就是让晨曦妈妈觉得我们不是“真爱”。所以这场戏必须做的像一下,我都能想到这里,晨曦自然也能想到,我刚说完,晨曦一手拉住我的手,为了避免尴尬,竟直接拽着我向机场走去。

  晨曦的手白嫩细滑,手与手相互拉紧的那一瞬间,我也不禁心神荡漾,这可是十足的女神白富美,虽然是一场戏,但是我对晨曦的好感还是有的,如果这场戏最后变成了真的,那就跟做梦一样,没有男人会拒绝这么一个俏皮可爱的女人当女朋友。

  太阳已经下山,说不上凉快,但是也这会的气温,也还算舒爽,没有了中午的那般燥热,多了一缕清风。我跟晨曦快步行走,虽然手拉着手,但是晨曦快我一步,给人的感觉是晨曦在拖着我走,晨曦今天扎着丸子头,十分俏皮,额前留着两缕秀发,在风中飘舞,更闲灵动。

  一路走进候机大厅,一想到即将见到“丈母娘”我又开始有些紧张,手心不知不觉渗出了汗珠,因为与晨曦手拉着手,所以晨曦也发现了我的手出汗,知道此时的我,只是假装镇定,实则紧张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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