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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林木天的目的


  天长人小鬼大,还真去思考哪方面的问题,也不想想自己是灵体,连肉身都没有。

  “咳咳,三千佳丽固然好,但是男人以事业为先,强者从来不缺**,不,不缺美女喜欢,正所谓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切记,切记,温饱思**,我辈修士该做的是刻苦修行,女色皆是浮云!”它一本正经的说道,非常不害臊。

  没办法啊,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自己的“器”不行!

  “你怎么不说天下女人熄灯后都一样,怎么不说只有耕不完的田,没有累不死的牛,色不异空,色即是空?”曹尼玛腹诽,连翻十几下白眼。

  一路无事,曹尼玛又开始参悟其它功法,深知天道酬勤的道理,这种有两大高手护法的闭关求之不得,需万分珍惜。

  于是,他取出佛罗那里得来的红莲业火,苦思起来,此法是真正的深奥难懂,对他这样的修仙界文盲来说,犹如小学生读文言文。

  “方向错了,苦思冥想是没有用的,红莲业火是佛家至高无上的禁术,复杂的很,你还是先学些佛法垫基脚吧!”天长出言提点。

  意思是大字都不识几个的人,拿着诺贝尔文学作品拜读,岂不和看天书毫无分别。

  “学佛法?那不得剃一百瓦的牢头,佛前一扣三千年,还要贡献香火钱?!”曹尼玛脸庞抽搐。

  他可没时间体验出家人的生活!

  但此佛法非彼佛法,天长所言的佛法指最基础的佛门术法,最好是完整的神通。

  可惜,曹尼玛手中最差的都是秘术,唯一能做的就是将那些残术先掌握,然后去体悟其中的佛理,再来钻研红莲业火。

  然后苦逼的生活又开始了,从佛罗那里缴获的术法一样比一样难练,佛学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想通晓绝非一日之功。

  “算了,当我啥都没说,你自由发挥把!”得知曹尼玛的家底后,天长叹了口气,爱莫能助。

  主要是它对佛道了解也不深,吃斋念佛的一族最是无聊,没多少人有那份心和功夫去参禅礼佛。

  最终曹尼玛自学成才,花了很长时间悟透一叶一如来,然后像《火影忍者》里漩涡鸣人那样,用多重分身一起修炼,事半功倍。

  当然,他不像鸣人榆木脑袋,没那么天然呆以及笨拙,很多东西一点就通,靠自己慢慢磨也能悟透。

  所以,曹尼玛施展多重分身后不是在体悟同一种法,而是分工合作,各自习练不同的神通。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晃六个月过去了,黑漠真的太大了,半年内眼里所见除了黑沙别无其它。

  途中遭遇过多次黑沙暴,即便有玄黄瓶庇佑都差点出事,有一次被风沙连瓶带人吹飞了几万里。

  黑沙暴有强有弱,最厉害的连大炼士都会吃不消。

  值得惊喜的是半年来曹尼玛功法修炼进展顺利,整个人都诞生了佛性,不了解的人会误以为他是佛门俗家弟子,安逸出尘,不急不躁,有时候一蹲就是几天几夜不动,像坐枯禅的苦行僧。

  旁边,一株银色的七叶草指引他修行,叶子振振,传出诵经声,佛光普照,祥和而圣瑞。

  它是黑漠白,取代了天长的导师位置,竟通晓佛法。

  之所以会如此还得从黑漠白的过往说起,它曾经只是一株没有意识的神草,千万年如一日,生长在血石林中,扎根无尽黑沙。

  直至有一天,一位老僧苦行于此,苦禅一坐便是百年,厚厚沙尘覆盖老僧全身,老僧一直未动。

  他只是闭目诵经,始终如一,久而久之,附近的七叶草饱受熏陶,竟通灵成精,而后经老僧点化,在此等候有缘人。

  有缘人?还取经人呢!起初听到这些,曹尼玛觉得很荒缪,认定黑漠白是在编故事搞神秘。

  然而听到小草提到那位老僧的法号后,他震惊了,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老僧名为法藏,这名字曹尼玛不算陌生,是指阿弥陀佛,在地球世人只识释迦牟尼佛,却少有人提及阿弥陀佛。

  却不知阿弥陀佛比释迦牟尼还要古老,是西方极乐世界的主人,师承世自在王佛。

  而释迦牟尼佛其实是中央婆娑世界的主人,师傅是燃灯古佛,两尊大佛其实界限划的很清。

  一个地球传说中的过去佛,出现在了灵界,还开度了一株植物,有意思了,不由让曹尼玛想到仙凡两界果然密不可分,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但是目前最要紧的是习练神通,曹尼玛的重心不在八卦上,经过半载的勤修,他基本上学会了已有的所有术法。

  至此,曹尼玛的气质变得非常特殊,亦魔亦佛,整个人是正是邪取决于使用那种功法。

  等于说他完全可以装成慈眉善目的佛门中人,也能我行我素,展现霸道绝伦的一面。

  “哟西,如此一来老子行走江湖就方便了!”曹尼玛满意而笑。

  他有反串术,改变容貌不是问题,如今骨子里又透着佛性,里外结合,以后别人想看穿他的身份比登天还难。

  最重要的一点,出家人最好用的生存技能就是化缘,想到这里,曹尼玛的笑容多了几分猥琐。

  这年头什么最爽,自然是白吃白喝不干事,关键佛家的人还能理所当然的混吃混喝。

  但是这股子兴奋劲来的快去的也快,赶路极其枯燥,又过了半年后,玄黄瓶还在飞驰,这种一成不变的赶路,不知何时是个头。

  要知道,玄黄瓶具有王器级别的力量,速度媲美炼王,不比光速慢多少,而且此光速是指神道光速。

  可现在前后加起来走了一年的路程了,黑漠边缘依然那么遥不可及,曹尼玛只能寂寞的站在瓶中央,反复练习法术来打发时间。

  他的神通造诣日益精湛,各种本领皆渐渐炉火纯青,混元功,血魔经,红莲业火三种无上的完整法亦学有所成,达到了当下修为能发挥的极限。

  轰!

  魔气冲霄,黑洞在虚空浮现,曹尼玛演练混元功,吞噬着黑漠中的灵气,然后炼化成灵液,给予炎泠服用,替代永无休止的输血。

  此为混元魔功的一种妙用,不仅能将灵气压缩成液体,还能更进一步凝成固体,只不过那样不利于炎泠吸收,因此曹尼玛并未那么做。

  现在,曹尼玛闲的蛋疼,每天除了照顾炎泠就是修炼,外加炼取大堆灵气结晶,简称灵晶,然后存储起来,以备将来所用。

  因为他现在的修为已经饱满了,不需要在提升任何法力,除非打破桎梏,迈进上士境。

  然而,那需要感悟大道,光增强法力无法取得进展,所以曹尼玛一年来境界始终停滞不前。

  感悟大道是个不可言明的过程,道可道,非常道,需要机缘,需要气运,有些人千百年悟道一无所获,有的人却能顿悟,分分钟取得成就,是不公平的。

  不过也有捷径可走,那就是剥夺他人道果,用混元功融合他人本源,如此鲸吞蚕食的进步,直至大功告成。

  这种方法是最快的,也是最令人不齿的。

  对于曹尼玛来说,名声什么的无所谓,可惜这里没有敌人,他不会做残害同伴的人。

  再者他也不是滥杀无辜的人,不会无缘无故去吞噬别人的力量,成为那种十恶不赦,丧心病狂的豺狼。

  那样就和天外敌族没什么区别了。

  所以,曹尼玛只会把对手和敌人当做补品,那种修罗之路反倒很适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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