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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以色侍人


  江清清不知道他心里的想法,所有人都见过之后扶着他离开了堂屋,往外走,因为腿伤,走的很慢,偏偏走廊下许多台阶,不好坐轮椅。

  江清清体贴,也没催他,耐心的陪着他散步一样行在廊下。

  正赶上春天,院里开满了花,走累了欣赏欣赏美景,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杜笙这副身子太弱,腿上又有两处伤,几乎走不了多久便要坐下来歇歇,江清清也不烦,他坐她便跟着坐,他站她也跟着站。

  从这点来说她无疑是个好妻子,如果能管好下人更好。

  江家很大,不仅体现在占地上,还体现在人多上,府上有上百个丫鬟和家丁,杜笙歇脚的功夫路过很多人,一边做事,一边嘴里不闲,都在谈论一件事。

  “你看见了没?姑爷脖间的青痕,是咱们小姐弄的。”语气颇是自豪。

  “怎么没看见,那么明显,方才姑爷敬茶时你没看老爷的脸色,都快气炸了,但是咱们小姐喜欢,有什么办法呢。”

  “说起来姑爷虽然一无是处,不过这张脸确实长得极是俊美,我活了十几年,还从来没见过这般好看的男子呢。”

  “谁说不是呢,那皮肤白的,玉一样,难怪小姐喜欢。”

  “昨晚小姐没少折腾他,姑爷像个小白兔似的,完全招架不住。”

  “听说喊的可惨了。”

  “早上起来那个虚啊,俩人扶着才勉强起身。”

  “啧啧,姑爷这身子骨也太弱了,可得好好补补。”

  “是啊,要不然被小姐欺负了,喊都没力气。”

  杜笙怨念十足的瞧着俩丫鬟你一句,我一句,从拐角离开。

  因为坐的位置特殊,又有花盆挡着,丫鬟们没瞧见他们,就这么肆无忌惮聊了起来,杜笙听了一路,心情有点复杂。

  “管管你的丫鬟吧。”语气不善,“也太八卦了。”

  江清清似笑非笑的看着他,“我故意的。”

  杜笙怨念的目光瞬间落到她身上,“传点好的不行吗?为什么一定要……”

  弄得他很尴尬,被人怀疑能力,除了脸一无是处之外,身子还弱不禁风,需要‘补补’。

  “开了个头,管不住收尾。”江清清耸耸肩没有在意,“嫌丢人就‘争气’一点。”

  杜笙张嘴想反驳,半响有气无力道,“走吧,不是要回门吗?别耽误了时辰。”

  江清清摇头,“不急,还没吃饭呢,先去吃饭。”

  因为几个哥哥和爹娘看杜笙眼神不善,杜笙自己还没发现,怕他被打死,所以没一起吃饭,准备找个地方凑合一下。

  回门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收了江家那么多钱,让他们等等也是应该,江清清心安理得拉着杜笙出门坐马车,先去了城南一家酒楼吃饭。

  正赶上饭点,酒楼很热闹,江清清为了避嫌,头上戴着帷帽,大抵是带的人太多,还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怕吵,江清清直接扶着杜笙上了二楼,人刚进门,便听见底下讨论。

  “方才那位小公子长得可真俊,肤白貌美,别是哪家小姐女扮男装喔?”

  “姑娘身量没那么高,况且他还有喉结。”

  “真是男人啊?可惜了。”

  “哎,你说是他长得俊,还是江家那新入赘的姑爷长得俊?”

  “听说那姑爷也是一等一的美男子。”

  “光长得好看有什么用?还不是被逼着入赘了,我听说昨晚弄的可凶了,那姑爷叫了一夜,嗓子都喊哑了。”

  “怎么了?被欺负了不成?”

  “可不是吗?谁不知道江家根本不拿人家当人,就养个玩意儿逗江大小姐开心罢了。”

  还有人添油加醋,“听说不给吃不给喝,成天捆在床上,需要的时候喂点东西,不需要的时候像破布似的丢在一边。”

  “惨啊,堂堂男儿有手有脚居然混到这个地步。”

  “江家的软饭不好吃,小白脸也不好做。”

  “可惜了,前段时间我还见过他来着,长得那叫一个端正,比女子还要白上三分。”

  杜笙心说你见过我,我就在你楼上坐着,你居然没认出来,你个骗子。

  他是真的被气到了,又好气,又好笑,不知道流言怎么传成这样的,搞得他跟被虐待了似的,还有人同情他。

  虽然说的也不全是假话,他确实曾被绑在床上,不给吃不给喝,用到的时候喂点药,用不到的时候一天没人理他。

  刚成了亲,又有人喂他喝药,一点不知道尊重他,若非如此,他也不会冒险跳楼。

  杜笙瞧了瞧对面‘凶名在外’的江清清,似乎丝毫没有被流言伤到,悠然自得的洗杯煮水,慢条斯理夹了茶饼塞进瓷壶里。

  “跟你预想的完全不一样,你怎么一点不着急?”杜笙好奇问。

  “骐骥千里,非一日之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就没想过一下能解决,慢慢来,不着急。”她瞥了眼杜笙,突然笑了,“况且他们说的也不全错,至少你昨晚真的叫了,而且……”

  她上下打量杜笙,“你确实长得俊俏,小姑娘似的,从头白到脚。”

  杜笙脸色黑了黑。

  有些不太习惯别人将他与小姑娘做比较,说来奇怪,这一世的容貌明明与上一世有八成相似,为什么上一世从来没人说他长得像小姑娘?

  大概是上一世在他身上的话题很多,比如家世,比如钱财,比如美女,久而久之便没人在他的容貌上说事,只偶尔会有人夸赞一句,杜先生真是年轻有为。

  这一世似乎只有一张脸能拿得出手,于是话题全聚在他的脸上。

  杜笙摇头,人言可畏,朱笙的死,与这些流言蜚语何尝没有关系?作为一个自尊心很强的读书人,被人一口一个玩意儿,说的完全没有尊严,怕是气的头脑一冲,直接便跳了河,哪还管那么多。

  有时候人自杀,其实就是意气之争,一口气的事。

  许是人多,活计忙不过来,江清清派人催了三次,才终于有人姗姗来迟一般过来招呼。

  她是熟客,活计直接将菜单递给她,江清清又给了杜笙,“想吃什么?”

  杜笙摇头,“我对这里不熟,你点吧。”

  其实是没有资格点菜,毕竟浑身上下一个铜板也没有,作为一个被包养的人,没有钱,底气都不足。

  江清清体贴,点餐的时候会问一问他,“鱼喜欢吃吗?”

  “不讨厌。”

  不讨厌说明也不喜欢,江清清放弃了鱼,转而又问,“蟹呢?”

  “不讨厌。”

  “牛肉?”

  “不讨厌。”

  江清清放下菜单,“看不出来你还挺挑。”

  她把菜单重新推给杜笙,“你先点,点完我再点。”

  “不用了。”杜笙推回去,“帮我点个羹就是。”

  江清清看了他一眼,“你喜欢喝羹?”

  “嗯。”他不喜欢吃米饭,也不喜欢吃炒菜,倒是挺喜欢火锅,可惜这里没有,只能退而求其次。

  “都有什么羹?”想了想放弃,钱大气粗道,“全部来一份尝尝看。”

  说着将菜单还给活计,另给了一锭银子道,“做用心点,不用找了,剩下的赏你。”

  活计连忙接住,笑的见牙不见眼,“谢客官赏,客官稍等,这就去后厨给您盯着,保证让您满意。”

  江清清挥挥手没说话,香儿送活计离开,临走前将门关上,屋里瞬间只剩下杜笙和她,其他人都站在门外候着,他们起的早,饭吃的也早,不需要在外面吃。

  没吃过早饭的只有俩人,一个是没起来,一个是给他包扎伤口拖的时间太久,没赶上饭点,也是故意错过的,不想他与江家的人碰面。

  到底是银子好使,来时没人招呼,给了银子饭菜一会儿便端上来许多,都是羹,有甜羹也有酸辣羹,开口羹,豆腐羹,田蔬羹,各种羹一个一个摆上桌。

  江清清照顾他,将清淡的放在他那边,口味重的放在自己这边。

  这种细节杜笙从来没注意过,看来还是女孩子心细,更懂得为别人着想。

  他拿了勺子,想着这时候如果把江清清和他的婢女支开,他有没有机会逃跑?

  可能性很低,毕竟断了腿,身上也没钱,跑了就是饿死,运气不好被个丑女抓去当小白脸更亏。

  而且他如果再跑又被抓回来,江清清还会对他这么好?

  怕是不见得,搞不好一怒之下真像那些人说的一样,平时把他锁在床上,不给吃不给喝,用到的时候喂一口,用不到的时候破布一样丢在一边?

  毕竟已经出现过一次,杜笙不想冒险再来一回,好不容易跳了回楼,争取到一些尊重,不想一朝回到解放前,况且答应了江清清,再跑等于挑战江清清的底线,江清清真有可能剁了他喂狗。

  古代的达官贵人杀他就像切菜一样,还不用负责,随便找个人顶罪就是,最主要的是,他死了,江家给点钱就能摆平他的家人,江清清一点损失都没有。

  所以还是算了,暂时好好当他的姑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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