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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六章 如鱼得水


  亚马孙河豚,皮肤呈现出一种粉红色,是一种外形可爱的淡水豚。而且它们还特别聪明,能衔着一些果实、木头之类的东西进行投掷。不知道是一种玩耍的游戏,还是别的其它习惯。总之,这只河豚发射一枚炮弹之后,好巧不巧地将大头哥给砸得晕晕乎乎。

  然后,这家伙就跟没事人似的向小虾米游过去,从小丫头身下一钻,便将她驮在身上,开始贴着水面游动。看来,这些平时都不会进入这条小溪的动物,都是小丫头招来的,她在接受鱼疗的时候,不知不觉间散发出了生命精华,让这些动物感觉到了。

  真真正正中了“躺枪”的大头哥很快也就清醒了,他摸摸脑门上鼓起的一个大包,心里对那只河豚充满了怨念。

  要说野鸡就是仗义,看到大头吃亏,立刻就帮着伸张正义:“告诉你别乱扔东西啊,砸到小朋友怎么办,就算砸不到小朋友,砸到花花草草也是不对的呀——”

  刚刚有些恢复过来的大头哥差点又被它给气晕了,看着那些渐渐游近的鳄鱼,觉得水里确实不大安全,还是先上岸吧。

  可就在这时候,前面又探出一个灰秃秃的鱼脑袋,露出一截粗壮的圆柱形身躯,上面还没有鳞片,看起来就像是一条超级大泥鳅似的。看到这家伙也张着大嘴,大头哥就气不打一处来:看俺好欺负是不是,信不信一会把你烤了吃!

  于是伸手向那只大鱼扒拉过去,与此同时,岸上也响起了瓦瓦酋长的惊呼声:“不要啊——”

  那些部落中的土著当然认得这条两米多长的大家伙,正是亚马孙河流域中最恐怖的一种存在——电鳗。它可以在瞬间放出几百伏的强电流,就像是水中的高压线,千万不能招惹。要是遇到危险,这家伙就会放电攻击,即便是牛马那样的大牲畜,也会被它瞬间击晕,就更别说人了。

  但是当地土著想要捕捉电鳗,也很有心得。他们会事先在电鳗生存的区域赶进去一批牲畜,电鳗身体里面储存的电流在释放几次之后就用光了,想要再积累还需要一段时间。所以趁着它这段最虚弱的时间,可以轻轻松松将这种动作迟缓的家伙捕捉。

  不过眼前这只电鳗的储备显然还是比较充足的,所以遇到它,最好是有多远躲多远。像大头哥这种做法,那纯粹是自讨苦吃。

  果然,那只电鳗似乎感觉受到了威胁,立刻便开始放电。只见大头哥满头长发瞬间爆炸开去,身体表面也很有节奏地痉挛着,显然,电流的强度绝对不小。

  早知道就不叫他们来洗澡喽——瓦瓦酋长懊悔不已,亚马孙电鳗有瞬间击毙一头牛的记录,搞不好这位跟他性情相投的贵客直接就被电死啦!

  他并不知道,大头哥也有一项会放电的本事,只不过没有电鳗这么大的威力而已,不过,抗电击的能力还是比较强悍的,虽然模样看起来有点吓人,但是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三番两次遭到袭击,大头哥也恼了,挥起巴掌,啪啪啪朝电鳗拍了好几下。电鳗也不含糊,看到对手没有被击垮,便持续放电。一时间,双方噼噼啪啪,好不热闹。

  碰到大头哥,那只电鳗也很郁闷,它就纳闷了:就算对面是一头牛也早就晕了,可是这个家伙怎么越电越来劲呢?

  很快,电鳗体内的存货已空,它也钻到水底,准备开溜,咱惹不起还躲得起。可是大头哥被它给电的********,岂能罢休,直接猛扑上去,抱住电鳗细长的身子,一步步往岸上走。

  电鳗少说也二三十斤呢,在水里奋力挣扎,怎奈抵不过唐大头的蛮力,只能徒劳地甩着尾巴。

  “大头叔叔,你就不要生气啦——”小虾米不知道什么时候游过来,她知道大头叔叔有时候是小孩心性,并不想真把这只电鳗怎么样。

  唐积德呵呵两声:“俺就是想带几条电鳗回去,扩充一下桃花岛海军的实力,也算没白来一趟——对了,这玩意是淡水鱼,到了海里没法生活啊,可惜,可惜!”

  小虾米也开心地笑了:“电鳗是洄游鱼类,完全可以在海里生活的。”

  于是,大头哥便将这只电鳗移交给小虾米,剩下的事,就由她安排好了,总之是小虾米办事,唐大头放心。

  一场虚惊之后,瓦瓦酋长再也不敢邀请客人洗澡了,于是便重新回到棚屋外面,开始晚餐。食物还算是丰盛,多取自于自然,除了咖啡之外,还有玉米饼,也不乏大鱼大肉,和各种水果,甚至还有一种叫papa的食品,唐积德尝过之后说:“怎么味道有点像土豆呢?”经过酋长的介绍,才知道其实就是土豆。

  另外还有色彩艳丽的西红柿,酸酸甜甜,味道很是纯正。当然纯正了,其实南美洲就是西红柿的故乡,最初名字叫狼果,或许是受了色彩鲜艳的蘑菇大多有毒的启示,所以最开始都认为这东西有毒,不敢食用,只是当成一种观赏植物。

  后来随着美洲**被发现,一位英国贵族来到美洲旅游,发现这种外形可爱颜色艳丽的果实,便如获至宝,带回国内送给了****伊丽莎白女王,这个浪漫的故事,也使得西红柿赢得了“爱情果”的美誉。不过直到这时候,一直还是没人敢吃。

  敢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法国的一位画家,他在绘制西红柿的时候,忍不住吃了一个,便躺在床上等死。结果啥事没有,反倒是那种味道令他无比怀念。于是,西红柿才慢慢走上餐桌,并且流传到世界各地。

  一边吃着鲜美可口的食物,一边听小虾米讲一些奇闻异事,气氛好不融洽。饭后,棚屋前面燃起了火堆,居民们兴致勃勃地跳起了舞蹈,当然是著名的桑巴舞了。虽然大头哥不会桑巴舞,但是这种舞蹈本身就没有什么套路,自由发挥的成分比较大,所以他也就跟着扭腰晃屁股,跳得好不畅快。

  可是跳着跳着大头哥就发现问题了,跟他舞姿相近的多是部落中的女性,至于那些汉子们,则更多的是卖弄轻灵繁复的舞步,功夫都在腿脚上而非腰臀。

  大头哥不禁汗颜,也没了跳舞的心思,到旁边喝瓜纳纳去了。边喝边看,大头哥又瞧出点问题:难怪人们都把巴西的足球称为足球场上的桑巴,这脚法实在是太炫了。

  当天晚上,就在棚屋里面睡吊床,摇摇晃晃的,叫大头哥又找到点摇篮的感觉。

  一夜无话,第二天吃过早饭,唐积德就迫不及待地叫酋长领着他们去雨林中寻找瓜纳纳,对于这种咖啡因含量世界第一的浆果,大头哥很感兴趣。因为桃花岛的气候环境跟这里差不太多,再加上他的努力,应该可以引种成功。

  行走在雨林之中,虽然天空没有下雨,但是树叶上却滴滴答答,跟下雨差不多。因为这里已经不是旅游区,所以一派原始风光,钻天的木棉树,牵牵连连的各种藤本植物,一直到地上的青苔,整个雨林,从高到低,分成一层一层的生物圈

  置身其中,唐积德有一种如鱼得水的感觉,只觉得浑身三万六千个汗毛孔全部打开,贪婪地汲取着周围的植物精华,整个人就像沐浴在爱河之中。

  没错,浩瀚无边的亚马孙雨林,就是唐积德的天堂。

  和他拥有相同感觉的还有小虾米,雨林中生活着不计其数的动物,它们旺盛的生命力,同样叫小丫头深深的感觉到迷醉。甚至,她的感觉比大头叔叔还要强烈,似乎在冥冥之中,有一股神秘的力量正在召唤着她……

  相比于这对搭档,其他人的感觉却并不美妙,对于普通人来说,亚马孙雨林是视觉上的天堂,同时也是身体上的地狱。

  数不清的蚊虫,随处可见的毒蛇,甚至一只毛毛虫刮到你的皮肤上,它们那有毒的刚毛都会叫你感觉到火烧火燎的疼痛,即便是当地的土著以及生存专家贝爷,也都紧张兮兮,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在这种环境中,行进的速度当然不可能太快,这也正好遂了唐积德的心愿,一边走一边搜集植物的信息,这里的植物种类太丰富了,以助于大头哥忙得不可开交。以前是为难以发现一个新物种而发愁,现在是发愁植物太多,应接不暇。

  就在唐积德全神贯注之际,猛然头顶传来几声大吼,好家伙,就跟在耳朵边打了个炸雷似的,吓得大头哥一哆嗦,直接坐在地上。当你全身心地投入到某件事情之中的时候,受到意外惊吓,就会有这种感觉。

  “小心,有猛兽!”酋长吆喝一声,部落中的勇士便纷纷举起弓箭,严阵以待。

  唐积德也点点头:“嗯嗯,嗓门这么大,比狮吼还厉害,肯定是猛兽。”

  “大头叔叔,刚才发出叫声的是吼猴,它们示警的时候就会发出这种大叫,应该是有别的猛兽向这边接近呢。”小虾米笑吟吟地解释着。

  又搞了乌龙的唐积德不由抓抓后脑勺,悻悻然从地上爬起来。来到这个陌生的雨林,他这两天总是出错。不过嘴里还是唠叨着:“报警啊,那是应该嗓门大点,咱们生活的城市里要是拉警报的话,声音就挺大的——吼吼吼,吼你个大头鬼,震得俺耳朵直嗡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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