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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五章 大耳贼


  作为当地的土著,两位士兵的猜测果然正确,只见那几只大鸟飞奔到近前,很是温顺地屈伸着长脖子,一副自来熟的模样。♀

  唐积德也是第一次见到鸸鹋这种鸟类,只见它们比非洲鸵鸟稍微小一号,身上披着灰不喇唧的羽毛,脖子也是光秃秃的,两条大长腿强壮有力。唐积德看了半天,愣是没瞧出它们的翅膀长在哪。

  这几只鸸鹋一点也不眼生,其中一只竟然低着头将大星爪子里面的一根香蕉叨了过去,大模大样地吞到肚里;剩下那几只,则奔着烤成金**的全羊使劲,看样子这种鸟是杂食动物,荤素不禁。

  “俺记得澳洲的国徽上边就有袋鼠和鸸鹋,你们好歹也是国鸟,有点身份好不好。作为鸟类,俺都有点羞与哙伍。”野鸡开始鄙视这几只大鸟,觉得它们的性子,跟肥肥倒是有的一拼。

  这时候,大星嘴里噢噢着,比比划划地上前跟那只抢它香蕉的鸸鹋讲道理。结果对方根本就不理它这个茬,迈开大步,奔向吉普车,很快就找到一包吃食,甩开脖子就撕扯上面的包装袋。

  这样的强盗行径也把大星气坏了,蹦起来在那只鸸鹋的屁股上踹了一脚,结果那家伙继续闷头吃东西,毫不理睬。

  “吃货!”野鸡算是看透这几只鸸鹋的本质,于是大声吆喝,开始驱逐。只是这几只鸸鹋很是无赖,该吃吃,该喝喝。

  野鸡也被它们给弄得没了脾气,只能恶狠狠地嘟囔:“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会吃饱喝足,正好就给俺们骑一圈好啦。”

  听它这么一说,好搭档大星立刻就付诸实施,嗖一下窜到那只鸸鹋后背上,搂着对方的脖子,两条后腿耷拉下去,正好合适。♀

  那只鸸鹋顿时不干了,回过头去,扁平的大嘴就往大星身上招呼,还好小虾米及时出面,将它安抚下来。

  于是开始分食烤全羊,唐大头的手艺,也彻底征服了两名士兵,他们暗暗下定决心:不论付出什么代价,也要把这个手艺学会。至于那几只鸸鹋,也馋得直叫唤。不过大伙对这样的吃货没啥好印象,人吃还不够呢,哪有多余的喂它们,所以最后只能啃啃骨头。

  大伙吃完羊肉,继续上路之后,除了两个开车的士兵之外,其他人纷纷骑上鸸鹋。可是那几只鸸鹋却不肯配合,立在原地,死活不肯向前迈步。还好这种鸟类从来不会往后倒着走,否则的话,肯定是牵着不走打着倒退那伙的。

  “想要混吃混喝就得付出代价。”野鸡很快就想出一个馊主意,叫大星找了几根香肠,全都用绳绑在小棍上,然后在鸸鹋前面挑着。看着前面晃晃荡荡的香肠,鸸鹋顿时动力十足,迈开大步,努力向前。香肠总在前面晃悠,可就是吃不到嘴。

  要说鸸鹋的速度还真不慢,甩来两条大长腿,也有一种风驰电掣的感觉,估计时速肯定能达到五六十公里。

  骑着鸸鹋,奔驰在草原上,感觉果然很爽。尤其是野鸡,最为得意:“哇嘎嘎,一根香肠就能把你们忽悠到悉尼。”

  从这里到东南沿海,好几千里呢,估计到时候香肠都变成臭肠了。而且骑了一会之后,大伙也感觉到在鸸鹋背上颠簸,并不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所以也就放过了这几个壮丁。那几只鸸鹋,也终于如愿以偿的把香肠吃到嘴里。

  事实上,鸸鹋这种鸟类的适应能力很强,所以它们的身影出现在世界许多动物园里面,显然,这与它们的性情有很大关系。♀

  就在大伙准备重新回到吉普车上的时候,结果惊讶地发现,那只袋鼠竟然一直跟在后面跳着,一副不离不弃的模样。

  “俺算对你们彻底失望了,俺就纳闷了,袋鼠也好,鸸鹋也好,就你们这熊样,怎么混到国徽上面的呢?”野鸡嘴里忍不住开始吐槽,不过它还真有点冤枉这只袋鼠了,人家可不是为了混吃混喝,主要是小虾米给它输送了生命精华,所以这家伙才舍不得离开。

  而瞧小虾米和袋鼠亲热的模样,估计心里肯定打算把这家伙拐回桃花岛了,所以唐积德也就没有驱逐这只袋鼠,反正还闲着一辆吉普车呢。

  倒是开车的士兵多少有些不满意,虽然袋鼠是澳洲的代表,但是实际上地位并不高。每一年都会有大量的袋鼠遭到猎杀,袋鼠肉是很受人们欢迎的一道美食,每年都会为澳洲创造大量的外汇;而且袋鼠的皮毛也很有利用价值。所以当这只大袋鼠高高在上地坐在吉普车里面之后,士兵当然有点情绪。

  听李慕豪解释了一番之后,唐积德他们才了解内情,就连野鸡都忍不住感叹:“原来,这些袋鼠的地位跟肥猪也差不多,命苦啊,都是挨宰的货。阿呆,以后你还是跟俺们混吧,起码到了桃花岛之后,不用担心挨刀。”

  那只被它取名为阿呆的大袋鼠当然听不懂野鸡的唠叨,此刻,它正靠在车座上,眯着眼睛好像是睡着了,模样还真有点呆。而且呆和袋鼠的袋谐音,所以大伙也就默许了这个名字。

  到了傍晚,大伙找了一处平坦的草场宿营,阿呆蹦下车子,开始在地上啃食青草,这家伙倒是不怎么挑食,只是食量比较大,吃得时间比较长。

  李慕豪和另一名士兵支帐篷,而唐积德则负责晚餐。中午刚刚吃了不少羊肉,唐积德就准备弄点清淡的,在草地上找点野菜。虽然他并不熟悉这里的植物,但是只要散发出草木精华,很快就可以辨别哪些植物可以入口。

  就算是有些野菜太过苦涩,大头哥只要稍微加工一下,就能把野菜变得鲜美可口。这一点,令那两位澳洲土著也啧啧称奇。

  正低头挖野菜呢,冷不丁草丛里面窜过一道黑影,大头哥一惊之后,才发现是一只短尾兔子,披着浅**的皮毛,消失在草丛之中。于是咂咂嘴:“好像熏野兔的味道也不错——”

  说话间,草丛里面又闪过几只野兔的身影。这一次,唐大头可不会放过它们,藤鞭一闪,三只野兔全部落网。拎着野兔的长耳朵试试份量,估计能有四五斤,很是肥硕。

  看着唐积德提着一串野兔回来,特里斯嘴里咒骂一声“该死的”,将唐大头骂得直**:几只兔子而已,不至于这么骂人吧?

  还是李慕豪看出了唐积德的尴尬,连忙解释一番,原来士兵特里斯骂的是兔子,并非骂人。不过唐积德还是有点不大理解,他抓抓后脑勺:“野兔性子温顺,又是食草动物,好像不怎么招人恨吧?”

  野鸡也在一边捧臭脚:“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爱吃菜,蹦蹦跳跳真可爱。”

  李慕豪听了却是一阵苦笑:“也许在别的地方确实是这样,但是在澳洲,野兔却是最令人头疼,也是最令人痛恨的动物。”

  这样啊,那俺们吃起来就没有一点心理负担了——唐积德一边给野兔剥皮,一边听李慕豪解说。原来,野兔并不是澳洲的土著,也是外来物种,是几百年前从欧洲带到这里的。当时有一个牧场主在自己的牧场里面放养了24只野兔,准备闲暇之时打猎玩。

  结果,由于野兔的繁殖能力超强,而且在澳洲这块**根本就没有天敌,所以它们的数量迅速膨胀,最高峰的时候,竟然达到了几亿只。

  于是,兔子开始跟绵羊争草吃,而且由于它们喜欢打洞,所以对草场造成严重的破坏,澳洲的生态系统都处于崩溃的边缘。为此,澳洲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消灭野兔运动,用尽各种办法,耗费大量人力物力,结果成效依然不够明显,直到现在,还有至少一亿只以上的野兔在澳洲的草原逍遥自在。

  许多牧场主都不得不用铁丝网将草场圈起来,或许当初用笼子把兔子带到澳洲的人绝对不会想到,一百年后,人类竟然被野兔逼进了更大的笼子。

  想不到看起来无害的野兔,居然也会成灾,大头哥听得一愣一愣的。他瞧瞧在草地上蹦蹦哒哒的阿呆,转头向小虾米问道:“咱们要是把袋鼠带回桃花岛,不会也带回去一场灾难吧?”

  没等小虾米说话呢,野鸡先接过话茬:“没事,就算是弄回去几千只也不要紧,只要全是公的就成。”

  对于野鸡这样的馊主意,小虾米当然不会采纳。再说了,桃花岛的面积有限,正因为地方小,所以许多事情也都比较容易掌控。不过这也给小虾米提了个醒:对于外来物种,还是要慎重一些比较好。

  唐积德这才心中大定,安心地开始烹制几只野兔,准备先下锅煮熟,然后再熏制一下。他老家就在东北,对于东北熏兔的美味一直念念不忘。

  两名士兵也弄好了帐篷,跟在唐积德屁股后面偷师。唐积德一边忙活,嘴里还一边唠叨着:“归根结底啊,还是澳洲地广人稀,这要是放在华夏,几亿只野兔,还不够一人一只的呢,早就吃个精光,想成灾都不成,你们说这是不是人多力量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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