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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不是每个朝代的精锐都是精锐呐


  马征与高宠被迎回宋军营帐,获得了如同英雄般的欢迎,在此功勋为前提下,马征顺利的通过岳飞的考验,加入到其麾下鼎鼎大名的背嵬军,做了一名将领。

  “恭喜宿主完成超级武将高宠专属任务。奖励超级武将高宠招募令一枚,奖励功勋值200点,奖励錾金虎头枪一柄。加入背嵬军。成功开启特殊兵种-背嵬军,奖励功勋值10.第一次完成超级武将任务奖励功勋值100.奖励属性加一。”

  “查询属性”马征笑得直咧嘴。

  姓名马征

  年龄16

  身高178

  统帅51

  武力83(+7錾金虎头枪)

  智力79

  政治4

  魅力66

  看到又突破到90的武力值,马征只觉恨得牙痒痒。

  “系统,你能解释下这么高的武力值为啥单挑比我弱的尚能感觉出来,被几个胡寇围攻就只能勉强招架,遇到那个神经病乌秃狼牙还差点歇菜?难到这玩意就是好看的?”

  “宿主武力属于融合武将后得到,并非自身就有如此强大的实力,需要宿主不断磨练,融汇贯通,才能发挥出应有武力。”

  马征惊呆了,小说里不是武力值提上来就厉害了?不是应该能大杀四方了?为啥到了我这里就改变剧情!导演,俺到底是不是猪脚啊~

  “查询高宠属性。”

  姓名高宠

  统帅未知

  武力103(+7錾金虎头枪)

  智力80

  政治34

  魅力93

  特技马踏连营(冲阵时战力大幅度提升)?

  以一敌百(敌将越多,战力提升越高)

  马征两眼放光,恨不得这些耀眼属性全都变成自己的。

  “妈的,回去弄死你这个神经病!”想起乌秃狼牙,马征忍不住恶狠狠的骂道。

  花费200功勋值兑换了两名都头和10名普通士卒。也不让他们脱去铠甲,全部武装到了牙齿,10名士卒分别是5名刀盾手和5名神臂弩射手。

  “回归!”

  乌秃狼牙兜转了几圈,突然背后传来一股肃杀之气。忙调转马头绕了回来。

  马征一站稳就使用了高宠招募令,一边指挥跟随回归的士卒们结成阵势。

  乌秃狼牙提枪从树后转了出来,见到马征摆开的阵势,冷笑着提起了缰绳,“驾!”狠狠一夹马腹,策马冲了过去。

  “防御!”马征之前被他打怕了,忙不迭的吼到。

  刀盾手立刻踏前一步半蹲下身,用肩膀顶住盾牌,等着马匹的冲撞。

  射手们怎将神臂弩举起,等待命令发射。

  两名武力不错的都头抽出朴刀护在马征身侧。

  眼看敌人将至,马征急令射击。不愧是坑人的大宋精兵,五人竟然都选择了射击马背上的人。那乌秃狼牙着实了得,弩箭快到极致的速度,竟被他身子往后一仰躺在马背上躲了过去。

  “我大宋啊!”马征哀嚎一声。果然,即使是鼎鼎大名的背嵬军,也是属于世界上最弱的大宋军队啊。

  “呜哇哇!”那乌秃狼牙又神经质的嚎叫起来。胯下马匹一个纵跃,当空望马征等人冲撞而来。

  “砰!”刀盾手发挥出大宋军队强大的防守能力,竟然顶住了这恐怖的撞击。乌秃狼牙圈马绕了一圈,好像在诧异马征麾下的防守能力,不过仅仅如此而已。他好像一匹草原上的饿狼,围着马征这个小小圈子不停冲击,很快那几名射手都被杀死,刀盾手们也累的呼吸粗重起来。两名都头都受了点伤。马征急的汗都流到后背了。这高宠怎么还没来?

  乌秃狼牙见防御圈已经被破坏的差不多了,举起铁枪,一声长长的凄厉嚎叫声中,纵马冲杀过来。

  马征握着虎头枪的掌心全是汗,瞪大眼睛死死盯着乌秃狼牙,实在不行,只能拼命了。

  “休伤我主!”一骑大将风一般杀了上去。

  叮当叮当,一阵兵刃交击声如密集的暴雨般传出。两人战成一团,话说这乌秃狼牙却是武力不凡,竟然跟高宠斗了快二十回合还没落败。

  不错,来将正是高宠高稷先。字当然是马征给起的。马征深吸口气,放松了下来,这下终于安全了。

  乌秃狼牙马匹比高宠好了不止一筹。靠着马力,竟然抵住了高宠的进攻,不过高宠是什么人?见敌将武力不错,起了爱惜之心,故意卖了个破绽,回马一枪将乌秃狼牙抽下马来。

  乌秃狼牙从地上爬起便逃,却被高宠赶上一枪尾捣在后脑,晕死过去。

  马征心里赞叹,这超级武将就是牛掰,这么轻易就打完收工了。不过这乌秃小子武力到底是多少,感觉很厉害的样子,看他将武力值85的自己当小孩子一样吊打,又跟差点一枪秒掉兀术的高宠斗了近二十回合。这武力不得了啊。

  收拾完残局,将战死的士卒埋掉,又处理了几名属下的伤势,马征带着投效的高宠往原路赶去。

  高宠高稷先,山东琅邪人,武力超凡。马征不止招募到了一员超级武将,还解锁了无尽征途齐国战役。算是意外之喜了。

  等马征寻着程咬金他们,正见两人跟先前被救的几个争执着什么。

  “怎么回事啊咬金!”马征上前问到,虽然自己现在这副样子相当丢人。不过得了高宠,又解锁了新战役还是很开心的。

  “大哥,这几人是金城商人,那伙羌贼要抢夺财货,追杀他们到此,知晓俺们是官军,非要去抓一个人。俺说这事得等你回来决定,他们着急说财物都在那人身上,晚了就来不及了。”程咬金把事情解释了一遍。

  马征脑子中一条记忆突然被触动,谨慎的问那几人:“你们所说那人是谁?为何会财物都在哪里?”

  其中一人年纪大约四十来岁,暗红脸膛上满是风霜痕迹。知道马征是个主事的。忙拜谢一番回答道:“军爷,我们都是从金城逃难出来的乡旅行商。韩遂在金城作反。我等怕受到牵连将产业置换成容易携带的玉石珠宝逃出金城。没曾想于路上遭遇羌族散兵,怕被他们抢去财宝,一同逃难的贾福说是有办法帮我们逃过劫难,大家六神无主之下轻信了他的计划,将财宝都交由他保管,我们带着护卫先逃走,等到了安定再交还我们。”一口气说了这么长时间,那人回了口气,又说:“那伙羌兵不知怎么就认准了我们,一路追杀过来,上百人的队伍就剩我们几个了,军爷,你要给我们做主啊。”说完便跪伏在地嚎啕大哭起来。其余几人也跟着跪地大哭。只有一人持枪站在那里没有动作。

  马征看了他一眼,却发现正是跟自己并肩作战的那名汉子,不由得对他产生兴趣。

  那汉子见马征看向自己,也不搭话,拱手施了一礼,仍自顾站着。

  马征按下好奇,扶起那人道:“那贾福可是三十多岁年纪,看上去,恩,看上去怎么说呢,就是给人感觉很奇怪?”

  那行商忙点头:“对对对,军爷莫非你认识他?”说到这里心里忽然咯噔一下,这要是熟人就完了,自己的财物。。。

  马征眼睛顿时亮了,急忙问清楚大略方向,就要带人去追寻。

  那行商见马征同意大喜过望,忙对马征拜谢道:“军爷,可让我的这位护卫带路,想来会顺利一些。”回头对站立一旁那名汉子道:“阎行,速带诸位军爷去寻那贾福,务必尽心,拜托了。”

  那命叫阎行的汉子点了点头。抓起枪往马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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