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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节 以身试坑


  李慕林当兵的消息,像秋风一样,迅速地飞遍了女生寝室。在别人看来,王思佳听了大家的纷纷议论后,也不过是沉默了一个下午,就什么事儿都没了。可那仅仅是一种表面现象,她可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她恨李慕林,也恨胡冬雪。李慕林是当兵走了,她见每次在操场上见到胡冬雪时,心里都不舒服。

  她见不得胡冬雪比她上进,也见不得胡冬雪比她的人缘好。她知道胡冬雪和李慕林之间什么事情都没有,却偏要无中生有地刁难她,就是想把胡冬雪也挤出学校。

  于是,她把心中所有的怨气,都强加在胡冬雪身上,她不想放下任何报复胡冬雪的机会,还想继续纠缠下去。她不想他们之间的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就这么不了了之。“在这个学校里,有她没我,有我没她。”她这句歹毒的话,曾经在心中默念了无数次。

  但是,她平时看似风平浪静,却把自己的真实面孔掩藏得很深,表面上像只笑面虎,你好我好,背地里像一只油滑的老鼠,或是一条贪吃的毒蛇,总是躲藏在阴暗的角落,出奇不意地伸出魔爪,伤人于无形之中。她这个女孩儿,真是太可怕了。

  放学的时候,王思佳早早地回到了寝室。她没有按时去餐厅吃饭,她已经被仇恨喂饱了。她一个人坐在高高的上铺上,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的一棵枯树,紧锁眉头,她的手里拿着一本书,装模作样地翻看着,那些被她折磨过的书页烦躁地吵着,发出窸窸窣窣的破碎声音。这种撕裂的声音,正在纠结着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她正急不可耐地寻找机会,却有没有任何头绪。

  窗外的枯树枝,随着冷风不停地摆动,她的心早已经飞出了窗外,随着一股股寒冷的北风,不知道蹿去了哪里。尘沙被冷风卷起,在窗前打着旋,一阵一阵地打在玻璃上,发出沙哑的怒号。

  黄昏,终于暗了下来,她坐在床上,显得出奇的安静,天上没有星星,也没有月光,冷酷得如一潭深黯的死水。在灵魂不羁的角落里,它更像一扇幽幻的门,径直走进去,一定会滋生出很多见不得光的行径。她一直这么坐着,像一个蛊惑的妖女,只等黑夜来临时,再流窜出来隐隐作祟。

  她心不在焉地坐在那里,好久都没动弹一下。屋子里面的灯光,恹恹地跳动着,把她的身体影射到对面的墙上,像阴魂不散的幽灵,在寝室的上空左右晃动。她终于等到街边的灯亮了起来,她才默默地把手中的东西放在一边,从包包里面取出一个化妆包,依次取出里面的化妆用品。

  一瓶保湿水,一盒打底霜,外加一盒增白粉密,她一层一层地涂抹在脸上着。她抹完这些化妆品后,又拿起眉笔,把眼睛涂了两道细眉,再用深红色的口红,把自己化成妩媚的女郎,然后,她拿着一枚小镜子,对着那张脸,上下左右地照了个遍,这才满意地站起身来,换了一件红色的时髦的羽绒服,下床之后,又穿了一双高过膝盖的皮靴,临出门前,她把一个白色的绒线帽扣在了自己的头上,一个白色的大口罩,也稳稳当当地罩住了鼻子和嘴巴。她拾掇好了之后,背起背包,快速走出了寝室。

  晚课的时间还没到,学校的电门还敞开着,王思佳趁着出出进进的人影,混出了校门。她走出校门后,向北一拐,来到一个路口。大街上行人稀少,公交车早已经收工。昏暗的夜色中,她站在路灯下面,气急败坏地咒骂着这恶劣的鬼天气。

  她朝前边招了招手,一辆出租车停了下来。她上车之后,说出了一个歌厅的名字,司机师傅就在她的指引下,在街头拐了几个完后,来到了一家豪华的歌厅门口,出租车终于停了下来。

  王思佳的目光透过车窗,在歌厅门口游走了一番,突然在一个避静的角落里,她发现了卷毛开的那辆路虎,她的嘴角微微向上一翘,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立刻显露在她那张抹得跟湮魂一样的脸上。她把目光收了回来,她看着歌厅里面鱼贯而出的人们,她的双腿有些胆怯了。不过,她报复心切,冲动起来,什么都不在乎。

  王思佳从包里拿出了钱包,取出了一些零钱,付了车费,司机找完零后,她低头从出租车下来。这个地方,华灯闪烁,彻夜难眠,随着音乐的声音,里面传出了男女交杂的歌声。这里她非常熟悉,她不知道和卷毛来过多少回。今天,她怀着侥幸地心里,又来这里找卷毛,相信卷毛不会把她拒之门外吧。

  出租车开走了,她站在歌厅门口,望着霓虹灯的光柱,她先是犹豫了一会儿。是进去呢?还是不进去?她知道卷毛见了她,一定不能给她好脸色看。这只是一种可能,再怎么说,她跟卷毛的来往也有半年之久,她现在亲自登门找他,他一定不会难为自己吧。

  王思佳站在歌厅门口,望着金光闪闪的牌匾,她徘徊了很长时间,一咬牙,像是下了决心。她慢慢地走上了台阶,用手推开专门,快步地走了进去。她在前厅稍稍停了一会儿,因为她是熟人,前厅里两排女迎宾笑着向她问好,几个陪唱的小哥,走过来,陪着一张笑脸,和她频频地打招呼。

  她来到前台,对里面漂亮的服务员轻轻地打了声招呼,她问明了卷毛订的包房后,就在服务生的带领下,上了三楼,帮她找到房间的门牌号以后,服务生就转身下楼走了。

  王思佳站在包房的门口,听见里面传出鬼哭狼嚎的声音,先是吓了一跳,随后她又恢复的平静。她的胆子真是太大了,门里门外,两个世界。为了报复胡冬雪,今天晚上她算是豁出去了。

  在大多数人看来,她游戏人生的样子真是有点儿可怕,她除了善解人意,还善解人衣,不知道她来到这里,到底想要做些什么?尤其是她丧心病狂的样子,更是让人恶心。胡冬雪被她挤走了以后,寝室里的女生都孤立她,排斥她,几乎没有人和她说话。整个寝室,也就胡冬雪能忍能让,任她为所欲为。现在,她就是想找个人来展示一下自己的蛮横不讲理,也没有发泄的目标,在众人的冷暴力之下,她终于修炼成了刀枪不入的孤家寡人。

  她心里的怨恨越积越多,李慕林当兵去了,胡冬雪搬出寝室了。她在班里和寝室里处处树敌,处处碰壁,简直成了丧家之犬,她的名声混得一天不如一天,可谓百家姓横念人性狗。她现在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卷毛身上,希望他能替自己出这口怨气。

  人若走到这种地步,她也怨不得别人,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的。当她感觉自己的日子活得如此失败的时候,首先不去反省自己曾经都做错了什么,反而把自己今天的一切,都强加在胡冬雪的头上。她越想越恨,越恨越想报复。活像一条发疯的野狗,把所有的不应该,都剑拔弩张地指向了胡冬雪一个人的身上。

  想到这里,她轻轻地敲了几下门。门裂开了一道缝,里面露出一张醉生梦死的脸来,满脸的坏笑。再往里面一看,昏暗的灯光下,一群社会混混喝酒的喝酒,吸烟的吸烟,唱歌的唱歌,鬼哭狼嚎,闹得乌烟瘴气,没有一点儿好样。这张脸,就是王思佳要找的人,也是领头殴打李慕林的那个混混。他和卷毛差不多一般高,不过,他比卷毛可阴险多了。那天,要不是他落井下石,李慕林也不致于被打得不省人事送进医院。

  只见,他一手拿着一个麦克,一手拄在门框上,把两条嘚瑟成水浪的腿环成一个大大的o字,猫着水蛇腰,嬉皮笑脸地对王思佳说:“好久不见,甚是想念啊?”那副前仰后合的德行,真像是一个跳梁的小丑,令好人见了,阵阵作呕。

  “哼!我亲自来歌厅找你,你还有什么想法吗?是不是应该感到荣幸啊?”王思佳故意仰起脸,开始卖弄风雅。有卷毛给他撑腰,这个人,王思佳根本就没放在眼里,跟他说话时,王思佳惯用鼻子哼他。

  “想法嘛倒是很多,哥们今天心情特别好,既然你来捧我场,我就大度一点儿,把以前的事情就一笔勾销,权当什么事儿都没发生。不然的话,只要让我看到你跟那个小白脸在一起,我就会找人修理他,直到让他的脑袋万朵桃花开,看你以后还敢不敢给大哥戴绿帽子。

  卷毛见王思佳前来找他,立刻来了精神,他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站在众混混面前,前仰后合地说“我呢,最近又交了几个新朋友,今天大家一起喝酒。你来得正好,我帮你介绍介绍,要是把我的哥们都给陪高兴了,我一定重重赏你。”说着,卷毛轻佻地把脸伸了过来,没有廉耻地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王思佳微微一笑,二话不说,把他的手给挡了回去,面带微笑,抬腿就走了进包房。卷毛跟在后面,猥琐地把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另一只手也不安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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