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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家


  在欢声笑语中,列车继续往前开,像一条风驰电掣的巨龙,将一座座大城市抛在了身后。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越来越熟悉,聊的话题也就越来越多。曹小强和苏红聊得最欢,没办法,谁让这个二货家里有钱,见识比大家广呢?逛的地方多了,吃的玩的多了,什么话题不是信手拈来?想难住他?没门!而苏红是上海人,上海是国际化城市,对外交往十分频繁,她的视野自然也比普通人开阔得多,得,两个凑一块了,聊上海的美食,聊上海那挤死人不偿命的地铁,聊上海的发展,天南地北的侃着,聊得高兴了一个捶着桌子哈哈大笑一个捂着肚子直哎哟,真是服了这两位了。伏兵也不赖,什么话题都插得进几句话,而且还是一针见血的,跟他相比,萧剑扬就逊色多了,他是在湘西山区长大的,那里的环境比较闭塞,视野自然没有曹小强那么广,很多东西他根本就听不懂,只能沉默。正好,陈静也不是一个话很多的人,苏红和曹小强聊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她打开杂志静静的看,只要话题别引到她的身上,她就不去插嘴。

  趁她专心看杂志的时候,萧剑扬偷偷看着她,越看越觉得她漂亮。他很想跟她说几句话,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陈静身上那种典雅端庄的气质令他自惭形秽,这是从象牙塔里走出来的公主,跟他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不敢贸然接近,生怕冒犯了她……就这么远远的看着吧,这样就很好……

  火车过了武汉,萧剑扬下车了。尽管他很希望这段旅程不要有尽头,可是他还是不得不下火车,因为他要在武汉转车到长沙了。他提起行李,向两个战友还有这两个女孩子道别,然后慢慢走下了火车。心里有些不舍,仿佛有一根细细的线绑住了他的心,他每往前走一步,那根线就往后面扯一扯,扯得他的心微微作疼。

  他知道这根线握在谁的手里,但是他没有回头,大步流星的走下了站台。

  目送他的身影消失在人流中,苏红戳了戳陈静,小声问:“为什么一路上都不跟他说句话呀?”

  陈静说:“他都不跟我说话,我为什么要跟他说话?”

  苏红直翻白眼:“得,他不说话你也不说,你不说话他更不说,就这样僵住得了!我很怀疑就算把你们两个关在一起,关上十年,你们的关系也不会有什么进展的!”

  陈静白了她一眼:“他跟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我们非得拉上关系?莫名其妙!”

  苏红再次翻起了白眼。

  列车汽笛响了,一路轰鸣着出了站,朝着江苏呼啸而去。

  萧剑扬带着一丝惆怅走上了开往长沙的列车,一路辗转,终于回到了湘西凤凰县。

  沱江的水还是那样的清流,连绵起伏的山峦还是那样的苍翠。湛蓝的天空中,一只雄鹰展翅翱翔,九宵之上,尽是它雄壮的歌声,这片土地,还保持着湘西特有的宁静秀美,宁静中带着火热,秀美中透着狂野。这里流传着无数神秘的传说,山鬼、黑巫术、蛊婆、刀客、悍匪、竿兵……真假莫辨,令人着迷,令人毛骨耸然,令人热血沸腾。最让男孩子着迷的还是竿兵的传说。湘西实在太穷了,自古以来在外界眼里就是贫穷、野蛮的代名词,男子唯一的出路就是去当兵。老天爷是公平的,在让他们一贫如洗的同时,也往他们的血液里注入了其他地区的人所不具备的剽悍、顽强,野蛮的民风早早将他们打磨成了悍不畏死的战士,在明清两代,在民国,一代代凤凰县山民就挣口饭吃的念头走出大山,走上了战场,追随一面面战旗征战了中国的千山万水,以其凶悍顽强的作风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们当中有些人功成名就,衣锦还乡,成为方圆百里的乡亲所羡慕、敬仰的对象,而有些人却没有这样的好运气,带着一点微薄的钱财和一身伤痕落魄的回到老家,不过心情好的时候还是会掀起衣服让孩子们看看自己身上的伤痕,狠狠的吹嘘一通的,更多的人则倒在了战场上,再也回不来了,这就是竿军的命运。明知道衣锦还乡的只是少数,战死沙场的人远比能回家的多出十倍,可一代代的青年还是毅然走出山区,投身军旅,用自己的血肉去拼一个前程。可以说,他们就是中国的廓尔喀兵。

  无湘不成军,无竿不成湘,这话真不是说说的。

  萧剑扬没有在县城多作停留,径直取道往距离县城足有三十里远的老家走去。

  公路还没有修通,自然也就不会有公共汽车了,进出山区基本上都是靠11路。不过,这个问题对于萧剑扬来说根本就不算问题,就当是一次武装越野训练得了,他把行李往背上一背,系紧鞋带,沿着山路飞跑。零星骑着赶路的路人惊讶的看到,一名穿着迷彩服、剽锐不凡的青年背着沉重的背囊沿着山路一路飞奔,跑得居然比马还快……

  一个小时后,萧剑扬回到了阔别两年的老家。宁静的村庄,破旧的房子,光着屁股跑来跑去的小屁孩,还有戴着漂亮的银质头饰背着背篓唱着山歌从山上下来的苗家女孩,一切都没有改变。村里那些看着他长大的老人都惊讶的看着他,笑着问他是从哪里来的,要找谁,居然没有一个认得出他了。这也不奇怪,长达两年的魔鬼式训练已经让他脱胎换骨,偶尔有空,照一照镜子,看着镜子里的人,他都觉得自己有点陌生了。

  家门紧锁着,没人在家,一打听才知道,老爸早在半年前就和几个小伙子一起去了上海,说是去找工作。萧剑扬默然,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有半年没有给家里打过电话写过信了,心里充满了内疚。

  “娃啊,你都当了两年兵了,玩够了,就回来吧,你爸一个人在家里,手又不方便,日子过得挺难的……你就回来照顾他吧!”邻居家一个老头把钥匙交给他,连声叹息,不胜嘘唏。随后,他又珍而重之的拿出一封信递给萧剑扬:“这是你爸上个月寄回来的信,上面有他的地址和电话,如果你想找他,就按照这上面的地址去找就成了。”

  萧剑扬沉默,接过钥匙开门,走了进去。

  窄小的房子里,几件简单的家具都积了薄薄一层灰尘,挂在墙上的那支56式半自动步枪不见了,只有那杆土枪还静静的挂在那里,黑沉沉的枪管上缠了许多蜘蛛网,但并不妨碍它的杀伤力,只要扣动板机,灼热的铁砂子就会从枪管中激射而出,将目标打成筛子。小时候他经常拿这支土枪上山打猎,收获还不错,就是猎物肉里的铁砂子清理起来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情,搞不好你一口下去,会被藏在肉里的铁砂子崩掉大牙。

  他的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被子蚊帐叠成标准的豆腐块,一切跟他离开家里的时候一模一样,一点都没有变。他放好背囊,抖掉床上的灰尘,躺了下去,拿出那封信看了看寄信人地址,哦,是上海市浦东开发区一家电子厂,老爸居然在那里找到了工作,真不容易。他虽然没有出去找过工作,却也知道现在想在南方的大城市找一份工作并不容易,竞争太激烈了,就算是有技术的工人,都得削尖脑壳往里挤才能挤进工厂的大门,何况一个断了一条手臂的中年汉子!也不知道他在上海怎么样了,过得好不好?

  他打开信,一行行往左歪的字跃入眼帘。萧凯华在信里首先写到,他在上海一个电子厂当了保安,每个月也有一百来块的工资————还真算是高薪了,靠着这份工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他说,他已经寄了几十块钱回到,就放在村长那里,萧剑扬如果想到上海去找他,就去向村长要汇单,把钱兑出来,车费就有着落了。尽管在战争中失去了右臂,只能靠一条左臂写字十分困难,但他还是在信里写了很多,都是些叮嘱,在火车站上应该怎么做,上火车的时候记得带一点饼干和方便面,还有水,别吃火车上的东西,太贵了;火车到站之后不能到小旅馆宿,因为那里又贵又乱,实在不行,就先在火车站里蹲着,等天亮了再走;碰上流氓混混也不要怕,找车站的巡警就行了,千万不要随意跟人家动手……一封信足足写了好几页,写得力透纸背,把所有的东西都给考虑到了。

  也许,在那个独臂汉子眼里,儿子永远都是还没有长大的小孩,哪怕他已经在军队里打熬了两年,仍然是让他不省心的小孩。

  可怜天下父母心。

  看完这封信,萧剑扬打定了主意:明天就去上海,一分钟都不耽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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